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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基层检察院政工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4-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基层检察院政工部门是院党组的办事机构,是基层院的核心部分,负责干部管理、组织宣传、基层院综合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多项工作。基层检察院政工部门工作繁忙而琐碎,撰写各种汇报材料,呈报检察官等级晋升资料,准备表彰奖励材料,组织干警考核,撰写宣传调研稿件,落实机关考勤奖惩制度,组织开展各种活动等让政工人员每天都忙忙碌碌。面对省、市检察机关关于政工工作的分工进一步细化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政工任务变得更加繁重,工作更加难做。  

            一、当前基层检察院政工工作的现状

            一是基层政工工作定位不明确。政工部门是院党组的办事机构,与检察工作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由于基层院往往过分强调“业务”立院,就导致了一手软一手硬的局面,从而政工工作被淡化。现在人们对于政工工作定位存在着不正确的认识,在检察机关内部,一些人认为政治处是检察院一般的后勤部门,不愿意从事政工工作,认为从事这项工作进步慢,讲空话,办虚事,不如在业务部门进步快、提升快,更不利于个人前途发展;还有一些人认为政治处是基层院的一个打杂的部门,哪里需要到哪,这样政治处就变成“万金油”式的科室,这与办公室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二是基层政工人员配制不合理。现在省、市检察机关政工工作都细化为干部、综合、宣传、教育培训、检察官管理等多个部门,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基层检察院政工人员却没有随着实际需要而增加,在人员编制紧张的情况下,仅有1-2名人员从事全方位的政工工作,就以某基层院来讲,政工部门工作人员除完成上级院对口处室下达的具体工作任务,还兼职涉农检察、研究室、人民监督员、党建、领导班子考核工作,同时对县委、政法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机关、团体多个部门有业务联系。人员偏少、任务繁重是基层政工工作的普遍现状。政工工作的人员匮乏导致事务性工作繁杂只能应付难以创新。

            三是基层院政工人员待遇相对低。由于基层院片面强调业务的重要性,办案经费和评先评优都全面倾斜到业务科室,而政工部门任务繁重但保障却严重不足,同时政工部门相对封闭,与外界的接触较少,社交面单一。在基层院,无论是老检察干警还是新录用的干警愿意干检察业务的人多,而愿做繁杂综合工作的人少,重业务、轻政工的心理非常普遍。有的院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对政工工作重视不够,总认为政工工作是“软”任务,对业务工作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往往以工作忙为由,无暇顾及政工工作。对政工人员,在政治上、工作上关心支持不够,以致政工部门的人员本身思想就不够稳定,导致政工部门留不住人,成了流动站。

            二、加强基层检察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对策

            一是要树立“发展大政工”的工作思路。政工工作不是政治处一个部门的事情,更不是政工人员个人的事情,而是基层院全院的事情。随着上级院分工的进一步细化,思想政治工作光靠政工一个部门的力量是不行的,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万众掌声如雷鸣",思想政治工作尤其要深谙"人多势众"的道理,不仅在单位内部要建立和健全各负其责的政工网络,更要注意充分发挥全院干警的积极作用,形成一个完整通畅、上下联动、互相配合的基本网络。笔者认为,在当前的机构设置情况下,依据各业务科室的忙闲程度和干警的特长优势,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层级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即由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的科室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政工部门负责对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使问题的受理和处理进一步分类细化,做到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同时设立宣传工作小组、综合工作小组、干部人事工作小组,保持机动性和灵活性,充分利用好人力资源,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只有各业务科室和广大干警从思想上理解政工人员工作的繁杂,与政工部门加强配合,才能确保政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政工部门身处检察体制改革和检察事业发展的中心位置,在我国依法治国的大形势下,政工部门职能的发挥关乎检察事业全局,发展大政工是基层院建设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工人员应树立起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发挥好各项工作职能,做好“软”、“硬”两手任务,为检察事业的更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是要对政工部门自身科学定位。政工部门不能仅仅满足于做好领导交办工作,基层院领导要有意识地把政工部门的工作重点转向对全院工作大局的分析和对各项政策政令的研究上,充分发挥政工部门的各项职能。这就要求把政工部门自身定位在本院政策风向标、思想先导的位置上,把握全院整体工作形势和社会政治新形势,合理地确立具体工作思路,在事务处理过程中研究更深广的政策性思想现象和政策导向。近几年,检察体制改革和检察事业发展为政工部门带来了发展的良好机遇。“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执法观的形成,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政工部门提供了广阔的工作大舞台。笔者认为,如何培养检察人员的正确执法观,如何落实检察主题,如何形成整改活动的长效机制,如何把政法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执法能力和执法素质,这都是政工部门的工作职责所在。

            三是要对政工部门给予待遇激励。当前许多基层院的政工部门是待遇低、干活多、无人问津的部门,这一方面是体制的原因,另一个角度讲也是大家片面强调业务所导致的。其实大家要清醒的看到,政工考核也是基层院考核的重要部分,不要轻视政工工作。相对于业务科室有明显的办案任务,政工部门考核任务目标不明显。但是政工工作并不轻松,以宣传调研工作为例,一篇好的宣传调研文章的完成需要耗费的脑力体力并不比办一件案件轻松多少,检察官等级、法警警衔、工资福利等行政工作的重要性、繁琐性也不比办案轻多少。许多老政工人员因为忙碌于繁杂的政工工作而得慢性病的例子不胜枚举。如果政工工作尽心尽力地去做,估计是最忙碌的科室。政工也好,业务也罢,都是检察机关的一部分,不能偏废其一。笔者认为,应该对政工工作给予相应的物质激励、精神鼓励、待遇保障,同时开展轮岗制度,调动政工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要对政工部门加强人力资源保障。当前政法体制改革正在谋划和推进的过程中,要结合检察系统的实际,检察官与行政人员的比例要合理分配,确保既要有力于检察业务的开展,又有利于政工工作的创新。政工部门承担了大量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任务、临时性任务,人手少、工作量大的矛盾格外突出。当前检察官做政工工作的现象在许多基层院都存在,这既影响了检察业务队伍的人员充实,不利于政工工作的持续性发展。特别是当前检察官分类管理和公开遴选制度的进行,政工部门不再评选检察官,不能进行业务部门遴选,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政工部门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所以,笔者认为一方面要确保政法专项编制,另一方面要单列行政编,招录一批年富力强的非法学序列的年轻人专职做政工工作,充实政工干部队伍。从编数员额看,政工部门应当配备能独立担当组织、人事、思想、宣传等业务骨干三至四人,规定具体任务,合理调度,充分发挥各自的潜能。

            改革创新是科学发展观所蕴涵的一个重要思想内容,是一切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的动力和源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政工工作,就要求不断提高和加强基层检察院政工工作的创新能力。面对当前检察政治工作的现状和政法体制改革的需要,基层院要适应新形势,在内容、手段、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和改进,增强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用新的理念、新的实践来推动检察政工工作创新发展。

        专题一
        专题三-检察长信箱
        专题二
        检察公开听证
        检察官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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