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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苍鹰欲大展宏图 触犯法律而身陷囹圄
        时间:2020-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求生意兴隆,财运亨通,很多店铺都会摆放供奉一些具有招财寓意的吉祥摆件,其中鹰类摆件最为常见,它象征着鹏程万里,展翅高飞等美好寓意。但是您知道吗?如果您购买的是鹰类动物标本就很可能触犯法律。近日,高阳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对张某批准逮捕,深陷囹圄的张某后悔不已,本想购买苍鹰标本摆放在门店内图个大展宏图的好彩头,却不曾想换回来一副冰冷的手铐。

        犯罪嫌疑人张某在高阳县城经营着一家水族馆,2019年9月份,张某在去天津进货的过程中发现路边有人出售鹰类标本,制作非常精美,张某看到后心动不已,甚是喜欢,便买下来摆放在自己门店内。2020年5月,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张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当日立为刑事案件侦查。经鉴定,该标本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

        普法时间: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对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仅参与猎捕、杀害会构成犯罪,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均有可能触犯刑法。常见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有穿山甲、梅花鹿、黑麂、鬣羚、黑熊等。让我们携手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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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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