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高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连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获评全市特别突出检察院、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被市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多名干警获市院嘉奖,涌现出“冀青之星”、全市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工作成效得到广泛认可。
一、坚持胸有全局,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服务中心大局是检察事业的永恒主题。我们始终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检察工作,以法治雨露滋养营商沃土。
一是持续打造法律服务升级版。主动上门问需问计,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立联系机制。走访县域重点民营企业,了解经营状况,征求意见建议,为18家企业挂牌设立检察联系点。坚持从治“已病”到治“未病”,案后第一时间到企业回访,通报案件办理情况,梳理分析案件特点,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受到企业家好评。
二是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共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9件9人,其中不捕5件5人,办案中深度思考检察服务保障工作切入点,探索《民营企业负责人轻微犯罪不起诉跟踪考察机制》与企业合规审查融合运用,从企业负责人轻微犯罪和企业经营类犯罪两个方向建立从宽从轻处理机制,引导企业家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提升社会贡献率,着力打通服务民企“最后一公里”。该机制被保定电视台《平安保定》栏目报道,被《检察日报》头版刊发,同时列入县委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包”。
三是筑牢防范金融风险“防火墙”。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罪案件11件15人。推进“断卡”行动,持续压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空间,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18件36人,成果明显;协同多部门综合治理,走进县职教中心开展“反诈进校园”活动,为在校生营造良好成长环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和反洗钱,办理非法集资案件6件7人,梳理洗钱罪上游案件20件26人,办理洗钱罪案件1件1人。落实“三号检察建议”,组织银监局、银行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就加强金融监管提出建议并被采纳。访企业、进社区、走市场,提醒群众警惕诱惑、理性投资,护好群众“钱袋子”,《检察官带你揭开传销“画皮”》等一批真实案例被宣传报道。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中履行监督职责
始终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
一是全面做优刑事检察。去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案件127件192人,提起公诉325件449人,不批准逮捕74件108人,不起诉56件65人,监督立案4人,监督撤案3人,提前介入案件13件,提出纠正意见34件,制发检察建议15件,均被采纳。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9.29%,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9.7%,量刑建议采纳率98.48%,排名全市前列。以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为导向,努力优化案-件比,案-件比1:1.04,始终名列前茅。开展“刑事检察工作40天会战”活动成效显着,为全市刑事检察数据提升做出突出贡献,县委县政府和市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是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着眼精准监督和能动司法,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35件,支持起诉3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既督促相关部门依法、高效履职,又消除当事人顾虑,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共发出检察建议40件,均得到积极回复。开展“民法典进乡村”系列宣传,解读民法典中富有新时代气息、最贴近百姓生活的内容,受到群众好评。
三是持续深化行政检察。采取多元化监督手段,不断提升案件规模。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行政监督案件21件。监督行政机关录入“两法衔接”系统案件1337件,提升行政检察监督效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四是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1件,发出检察建议73份,相关部门均积极回复并完成整改。努力维护英烈荣光,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完成对县烈士陵园的修缮。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关注群众“脚底下”安全,以法治宣传动员群众共同治理窨井盖“吃人”问题,办理涉窨井盖公益诉讼案件3件。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案件43件。在国有资产领域开展涉“利息税”专项监督,协同税务部门追回税款损失20余万元。
三、延伸职能触角,在助推社会稳定和治理现代化中厚植为民情怀
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要求,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以如我在诉的境界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一是在矛盾源头化解上挖掘深度。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司法办案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化解多起涉案矛盾,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诉求反映渠道,保障群众信访权利,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办案效果得到群众认可。
二是在关护未成年人上拓宽广度。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件31人,不批准逮捕5件7人,不起诉4件8人,附条件不起诉7件7人。主动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联合县教体局、妇联等部门出台制度文件,形成保护合力;与团县委联合成立护蕾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有力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需求与社会资源有效衔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多所学校临时用工情况实地走访,督促学校建立完善《教职员工准入审查制度》;广泛开展沉浸式、互动式法治教育,围绕提升法律意识、防范校园暴力等主题,组织多场送法入校,携手市院法治巡讲团走进幼儿园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累计受众4000余人,用法治阳光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办理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典型案例,被省院推荐参加高检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特别节目《守护明天》第五季选题。
三是在开展司法救助上提高温度。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21人,发放救助金13.8万元,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有效防止因案致贫,被保定电视台《平安保定》栏目以“检察为民办实事 司法救助传温情”为题宣传报道。
四是在举行公开听证上加大力度。秉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的理念,切实做到应听证尽听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39次,就听证工作情况向人大作专题报告,得到充分认可。统筹推进公开听证、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以看得见的方式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淬炼政治品格,在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中凝聚发展动力
有情怀、有担当、有作为地谋发展、重自强,努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一是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党课,深入企业、乡镇宣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推进,开展“党员立岗承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利用新媒体开辟党建新阵地,制作各类视频18部,其中多部视频被学习强国转发采用,被推荐参加全省政法系统优秀作品评选。
二是坚持深化《意见》落实。去年6月,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更大政治责任、历史责任。县委书记就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联合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为全县570余名党员干部专题解读《意见》精神,争取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配合。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月活动,着力提升干警法律监督素能。
三是坚持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听取意见建议,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审查、质量评查等活动。县人大就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我院召开调研座谈会,出台《关于加强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协助律师阅卷,人性化服务得到律师肯定并送来多封感谢信。
四是坚持提升履职本领。建立完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充分运用研判结果,深刻剖析短板不足,提出改进对策,真正让业务数据“用”起来,业务工作“强”起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部署,检察官业绩考评良性运行,加强检察官员额管理,选任、退出、增补常态化机制不断健全。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做实严管就是厚爱,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巩固拓展、常态坚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认真态度、严实作风,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宣讲“三个规定”,通报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从严检视队伍、正视问题,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高阳检察事业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高阳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高阳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要求相比,与新时代高阳加速崛起阶段更高标准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司法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检察办案“三个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还需持续推进,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举措上还应更加细化;三是检察队伍建设仍待继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还需持续强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22年,高阳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落实党中央《意见》,聚焦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扎实开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以自觉、能动、高质量检察履职为“激情奋进‘十四五’、加速崛起新高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坚持以绝对忠诚为根。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检察工作全过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循。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惩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紧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涉众型犯罪,在严厉打击和源头治理上下功夫,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持续释放《民营企业负责人轻微犯罪不起诉跟踪考察机制》和涉案企业合规审查机制效能,做好服务民企“后半篇”文章,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以为民司法为源。全心全意打造群众身边的检察院,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同时,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办好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案件,落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检察为民实事,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展现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大”情怀。
四是坚持以强化监督为要。持续深化党中央《意见》落实,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更好维护司法公正。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将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作为监督重心,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动争取、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各方面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
五是坚持以队伍建设为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紧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作用,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落实司法管理责任。健全完善检察人员分类考核和日常管理机制,以科学管理提升队伍战斗力。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将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抓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实效,努力打造一支永葆本色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高阳县检察院将从党的百年峥嵘岁月和坚定法治追求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在更高起点上谱写建设“雄安卫星城、美丽新高阳”新篇章,努力以更优检察履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