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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阳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人大报告
        时间:2019-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高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高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被县委推荐省级文明单位,高阳检察之窗获得“十佳微信平台”称号,政治处荣立集体三等功,党支部被评为党建示范单位、县党建精品示范点,多名干警被评为最美政法干警、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等称号,公诉科干警荣获个人三等功,调研宣传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多篇调研被国家级期刊《检察工作》、省级报刊《河北法制报》《河北检察》刊登,整体工作全面提档升级。

        、始终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保障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办理妨碍县域经济发展案件3249人,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面升级法律服务办公室1)开创“检律”合作新模式,通过走访调研、检企(协会)对接、案件办理,支持保障县域经济发展。撰写的《以法律服务办公室为总抓手 谱写新时期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新篇章》被《河北检察》刊登,办理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件被保定电视台《平安保定》栏目报道。精准服务支柱产业,聚焦纺织、农机配件、电器电料等支柱产业,主动对接“两个协会2),与一批县域重点企业建立联系服务机制,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完善“一案一回访”机制,助推庞口特色小镇生态宜居新城建设。助力雄安新区绿色发展,制定实施《高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方案》,深入白洋淀上游三条河流及其周边开展调研,加大环境检察监督力度,监督职能部门对毗邻新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关注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运用法治方式,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撰写的《服务生态高阳 助力绿色新区》被《河北检察》刊登。

        二、始终彰显检察机关职责使命,奏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强音

        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部署。开展“一案三查”和摸排案件线索,对八类普通刑事案件进行“回头看”,梳理倒查案件线索,共倒查案件873件,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积极作用,查阅公安机关系统内案件305件,广泛宣传动员群众举报线索,目前我院共发现涉恶线索7条,“保护伞”线索14条。强化案件办理,批准逮捕涉恶案件2941人,其中“崔氏家族”崔永义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犯罪嫌疑人48人,其中涉黑24人,犯罪49起,违法28起,犯罪起数、涉案人数均为全市之最。制作庭审ppt1000余页,审查报告58万字1600余页,庭审中公诉效果显着,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伏法,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群众的高度评价。组织扫黑除恶宣传,两次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电视讲话,分别在市院和县政法委的牵头部署下,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效果,充分彰显出检察机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的坚强气概和必胜信心。

        三、始终肩负公平正义司法使命,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精准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64230人,批捕准确率100%,提起公诉179243人,追诉漏罪29起;紧扣“法法衔接”3),办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件,所有程序实现与监察委无缝对接;全力办理6·28专案、善林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4·19系列跨省搬家式盗窃案、盗窃豪车轮胎案等要案,大案要案密集度刷新了我院的办案记录。以“工匠精神”和“绣花功夫”确保案件质量,自2008年以来所办案件批捕准确率、公诉成功率均达100%,十年间没有发生一起进京、赴省信访案件,实现了在检察环节涉检信访零上访的目标,全国权威期刊《检察工作》刊发了我院《深化主责主业 化解涉案矛盾 全力维护大局稳定》典型经验。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发出的纠正违法意见均予采纳,提起抗诉成功率100%。深化刑事执行监督,驻看守所检察室强化日常监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常态化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4)案件7件,办案单位全部采纳我院建议。强化民事行政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共立案27件,督促履职案件19件,支持起诉案件7件。与县金融单位合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通过办理一起欠薪案件开展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薪专项监督活动,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转发。

        四、始终坚持开创检察工作新增长极,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公益诉讼是体现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向县委、政府汇报沟通,以法治手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治政府。形成工作合力,将公益诉讼5)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充实办案力量,内设部门建立线索移交机制,购置无人机配合取证勘验,加强与环保、国土、卫生、食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注重办案效果,利用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平台深挖案件线索,深入学校周边就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走访,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菜市场就非洲猪瘟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白洋淀流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活动。崔某偷排废水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被《检察日报》以《构筑“绿色屏障”》为题刊发,成效初显。紧盯效果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0件,发检察建议51件,被建议单位全部回复,努力使检察建议体现刚性、做到刚性,促进行政执法单位严格监管执法。

        五、始终争当法治高阳建设先行者,打造社会治理创新“检察品牌”

        提升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水平。通过“两法衔接”6)信息共享平台录入案件1218件,有效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交刑事案件。先后两次对全县9个司法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0份。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929人,审查起诉2429人;打造“护蕾工程”高阳模式,推行防治校园欺凌“三个全覆盖”7),开展幼儿园、托儿所、午托班等场所专项调查走访;启动“百堂心理公益进学校”活动,受到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与县教育局协作,在县职教中心共建的法治教育基地、关护帮教基地已基本建成。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狠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成立高阳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领导小组。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受理各类生态环保案件44人,监督立案2起滥伐林木案件。因工作成效明显在省院做了典型经验发言。

        六、始终汇聚检察长远发展正能量,激发队伍建设内生动力

        立足素质升级,蓄能攒劲。持续抓好十九大精神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检察实践,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周五党团活动日制度,组织“听老党员讲检史”。“大政工”8)模式引领政治工作,开展到布里留法工艺学校参观学习、主题朗诵比赛、随手拍摄影展、宪法宣誓等一系列活动;利用高阳检察之窗公众号、微信群推送新思想、新举措,撰写的《以理念转变引领工作创新发展》在《河北法制报》发表。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评查了2018年度全部办结案件,案件质量大幅提升。恪守为民情怀,巩固宗旨意识。以新媒体为阵地,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法律知识、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共发布信息1000余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已经成为“一站式、综合性”的检察为民服务窗口。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9),助力增效。探索构建符合高阳特点的“捕诉合一”模式,在全市率先推行“大刑检”工作格局。检察长应邀列席审委会,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从严治检,严规肃纪。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专门成立纪律作风内部督导小组,以心中要有“一盏灯”、“一杆秤”、“一把剑”教育和引导干警要树立崇高理想信念、永远秉持公平正义、勇于斩断名利诱惑,激发队伍守正创新、昂扬向上的蓬勃力量。

        各位代表,我们的点滴成绩和进步,都饱含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高阳检察院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仍存在诸多短板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监督不到位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服务建设新时代新高阳的举措还需要细化、实化;三是应对新时代新要求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19年,高阳县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按照市院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县委“高标定位、强势开局、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和“13669”总体思路,坚决贯彻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为不断开创家纺名都、卫星新城、生态高阳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充分诠释检察担当,在主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发挥新“五大服务平台”10)功效,持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更高层次和水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拓展监督维度,在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上下功夫。牢牢把握检察工作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把法律监督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

        三是持续关注民生民利,在增强人民获得感上下功夫。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案结事了,重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紧贴人民群众需求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四是不断释放工作活力,在深化司法改革上下功夫。深入贯彻实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诉法,精细化推进新一轮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五是切实筑牢发展根基,在抓好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始终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全面从严治检,继续锻造一支有份量、有温度的检察团队。

        各位代表,时代催人奋进,使命激励前行。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高阳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心存感恩、永存敬畏、以我忠诚、书写担当,与高阳发展同心同向同行,为建设新时代新高阳贡献检察力量!


        注:

        1)法律服务办公室:法律服务办公室是高阳县检察院提升服务大局职能的探索和尝试,由院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公诉、侦监、民行、执检等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副主任,配备骨干力量,吸纳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为办公室成员,开创“检律”合作新模式,组成咨询团队,通过“法律服务热线”,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多领域、公益性、“一站式”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办公室作为开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抓手,集中整合内部优势资源,实现对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形成全面覆盖、整体拉动、纲举目张的检察“小高地”,既有力化解了任务日益繁重、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又增强了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我县纺织、农机配件产业特点和紧邻雄安新区的区位优势,服务高阳经济发展,助力雄安新区建设。

        2)“两个协会”:即高阳县毛巾行业协会和高阳县电子商务协会。

        3)“法法衔接”:指《国家监察法》程序与《刑事诉讼法》程序的衔接。

        4)羁押必要性审查:2016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明确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5)公益诉讼:2017年6月,全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法治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试行的,旨在防止行政处罚案件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等问题而形成的工作机制。

        7)三个全覆盖:是高阳县检察院在落实保定市检察院“护蕾工程”的基础上探索创新的高阳模式,将构筑防治校园欺凌全域、全段、全时“三个全覆盖”格局,使关护教育工作覆盖全县城乡所有学校,覆盖从幼儿园到中学生各年龄段,覆盖校内到校外全时间段,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打造一片“法制晴空”。

        8)“大政工”模式:我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积极探索整体联动的政治工作新格局,建立“大政工”模式,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全过程,促进全院政治建设多管齐下。“大政工”模式是我院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并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市院内设机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将纪检工作并入政治处,全面丰富政治处工作职能,逐步形成思想政治建设检察长抓总,分管业务副检察长“一岗双责”,分管政工副书记(副检察长)具体部署,党支部、政治处、办公室协调联动,内部督查小组盯紧纪律作风,充分发挥党员骨干作用的有效模式,努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9)司法改革:包括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任务。

        10)新“五大服务平台”:2013年以来,市检察院探索构建了巡回检察室和派驻检察室、“两法衔接”、查办职务犯罪、职务犯罪预防法律服务和诉讼法律监督等服务经济发展的“五大平台”,为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需求,市检察院在原有基础上探索打造了巡回及派驻检察室、“两法衔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社会综合治理、诉讼法律监督的新“五大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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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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