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结合高阳县域实际,近日,高阳县检察院联合县政协办公室共同印发《关于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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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要坚持服务大局、公益保护、问题导向、协作配合基本原则,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高阳县紧邻雄安新区,地处白洋淀上游,政协和检察机关要结合县域实际,同向发力、相互借力,以问题为导向,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立会商联络、线索共享、核查反馈、双向智库支持、协商监督工作机制,提升高阳县公益保护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建成“雄安卫星城、美丽新高阳”营造良好公益环境,进一步提升高阳城市软实力。
意见明确,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妇女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安全、网络平台监管、互联网侵害公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保护协同监督的领域,推进解决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普遍性问题。
下一步,双方将以此次实施意见出台为契机,加强沟通协作,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执行和落实,共同推进公益保护,助力全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