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好保护国土资源,全面促进高阳县域法治国土建设,近日,高阳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韩冬青一行三人到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座谈交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解小军、开发利用股股长李子浩参加座谈。
双方围绕高阳县域内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进行了交流。

韩冬青表示,国有土地是全体国民的共同财富,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高阳县检察院始终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保护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抓手之一,今后将持续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沟通。
解小军表示,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坚持积极稳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护国有土地资源,今后将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并加强工作联系。
下一步,高阳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对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深化与行政机关在国有土地保护领域的协作,形成保护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