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精神,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将外部监督内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的助力,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11月11日,高阳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宋继民、李占杰参加对高阳县看守所的巡回检察工作。
高阳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与人民监督员共同对高阳县看守所监区、食堂、账目等进行了巡回检察。高阳县看守所所长王占桥对看守所的职责职能、部门设置、日常管理、规章制度、风险评估等逐一作了详细讲解。高阳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贾洪秋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好人民监督员工作进行了介绍。

受邀的人民监督员充分肯定了高阳县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表示今后将以做好人民监督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履行好人民监督员的职责,为促进阳光检察,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