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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打造平安校园环境
        时间:2019-05-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5月7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负责人张蓓、王珠峰等一行4人,就“一号检察建议”在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落实情况到高阳县进行督导检查。通过随机抽取,高阳县职教中心、宏利佳私立学校被选为检查对象。在高阳县人民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齐映天、高阳县教育局副局长程申亮等人陪同下,督导组进入上述两个学校,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工作主要针对学校是否围绕“一号检察建议”开展了法治教育,校教职工、在校生对“一号检察建议”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的了解情况,校内是否建立了全面、有效的性侵害预防措施等展开。在学校负责人的带领下,督导组实地察看了校园监控设备的数量、质量、方位、运行状况,对进出校园是否实行严格登记、备案、管控,女生宿舍楼是否完全隔绝、杜绝异性随意出入、有无潜在隐患等,进行了逐一排查,并提出了合理建议。

        通过此次严格、细致的督导检查,使基层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发现了自身在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增强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主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为我县各级学校预防性侵害案件发生、建设平安校园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专题一-检察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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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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