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阳县检察院有这样一个优秀的党员群体,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无私奉献,积极发挥党员先锋作用,他们就是高阳县检察院党员先锋岗群体,下面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他们。

蔡立功,1971年8月出生,法学本科,1994年参加检察工作,先后任民行科负责人、侦查二科科长,2010年至今任公诉科科长。从检25年来,该同志秉公执法,一心为民,在群众中赢得良好口碑,多次被授予“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获得“高阳县第八届十大杰出青年”、“保定好人”、“劳动模范”、“十佳最美家庭”、“十佳优秀干部”、“先进共产党员”等称号。 
侯智勇,1974年1月出生,法学本科,1995年参加工作,先后任政治处副主任、研究室主任,2013年至今任未检科科长职务。该同志工作踏实、成绩突出,获得县委嘉奖、记三等功、评为“十佳卫士”等荣誉,未检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处转发。现为保定市作家协会会员、保定市检察院“心理咨询专家库”成员。

王仲良,1987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1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政治处工作。该同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努力绽放,获得首届“高阳好青年”、“最美政法干警”、“年度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入选保定市检察机关典型培树人才库。

史晓坤,1982年5月出生,在职研究生,2013年参加检察工作,现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干警,自参加工作以来,踏实上进,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理论修养、道德修养、纪律修养、能力修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被市委政法委评为“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先进个人、高阳县检察院先进个人等。

张潇华,1987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2017年参加检察工作,现为检察院办公室干警。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坚持“成于严,作于细”的工作准则,认真负责,积极进取,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调研宣传等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2018年被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近年来,高阳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