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8日在高碑店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进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我院在高碑店市委和保定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担当作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1]”充分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始终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助力我市高效发展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高碑店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工作实效。
一是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形势对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主动为高碑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严厉惩处扰乱市场秩序、影响企业发展的犯罪行为,批准逮捕涉民营企业案件6件6人,提起公诉12件19人。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犯罪,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1人,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与部分民营企业建立定期联络机制,成立派驻工作站作为服务企业的“第一窗口”,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活动,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服务内容。2021年11月,我院与高碑店市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开展检企共建,通过检企双向互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11月10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丁顺生检察长以《四方面发力,助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题,在《检察日报》对我院该项工作的做法进行了推介。
二是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自身防疫和依法履职两手抓两不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危害疫情防控、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置,为疫情防控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实施“零接触”办案模式,积极运用互联网视频通讯系统开展远程提讯、庭审和接访等工作,实现安全公正高效办案。严格本单位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认真落实身份登记、测温和健康码、行程码查看、疫苗接种工作。高度重视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每日对看守所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分析,适时进行督促检查。配合社区加强防控工作,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
三是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坚决把巩固脱贫成果、服务促进乡村振兴作为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认真落实包联帮扶责任,多次走村入户、开展调查,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注重将普法与扶智有机结合,积极推进下沉普法工作。将司法救助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有力举措,对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做到“主动救助”“应救尽救”,同时,坚持“多元救助”,积极协调民政、教育、扶贫等部门,从低保、就学、就业等方面给予救助帮扶,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发放救助金25.4万元。
二、深耕检察机关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保安全、护稳定的社会责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聚焦影响市域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履行检察监督办案职能,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57件674人,批准逮捕376件530人,不批准逮捕81件144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933件1230人,依法提起公诉711件98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61件169人。严厉打击危险驾驶等涉公共安全类犯罪,起诉304件309人;聚焦社会安全稳定,持续严惩妨害社会秩序类犯罪,起诉111件232人;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突出惩治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类犯罪,起诉106件132人。
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2021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开局之年,我院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持续发力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办理了高碑店王某新等人恶势力团伙案。强化源头治理,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依法查办了保定市莲池区法院许某东、刘某、王某波三人涉嫌渎职案。以检察建议为抓手,积极参与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及时发现社会治理乱象和行业监管薄弱环节,协助相关部门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通过法治宣传等多种措施打造惩罚与预防并重的社会环境,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积极推进社会治理。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找准服务保障的切入点、着力点,助推提升市域治理成效。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窨井盖管理的“四号检察建议[2]”,向有关行政单位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深入整改落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加强对社区监外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检察,完善社区矫正基层治理体系,共向相关部门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检察建议书4份,我院的“专项检察+普法教育”工作模式被河北省检察院认可并推广。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深化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共联合社区、学校等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3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
三、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严格贯彻少捕慎押慎诉刑事司法政策,将“四大检察”做优、做强、做实、做好。
一是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重点,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共监督立案4件、撤案6件,提出抗诉8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8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9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93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21人。办理刑罚执行、强制措施执行、社区矫正、财产刑等刑事执行检察案件87件,其中办理的罪犯张某、赵某某未收押监督案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
二是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监督。以惩治虚假诉讼为重点,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执行活动违法监督、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9件,其中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份;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坚决查办“假官司”,成功办理了秦某某与宋某某民间借贷虚假诉讼一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监督。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探索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其中社会治理类案件5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案件4件;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件。通过释法说理、耐心协调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的化解,取得了“案结事了政和”的良好结果,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以诉前解决问题为重点,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诉前调解结案2件,起诉至市人民法院4件。我院办理的胡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市人民法院已判令被告胡某某给付惩罚性赔偿金880万元,有力地震慑了此类犯罪,依法保护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理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综合运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司法救助等多种职能手段,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检察保障。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件26人,起诉18件19人。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对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5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相对不起诉3人。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多次进校园组织法治宣讲。完善检校合作和校园普法长效机制,积极组织召开“检校共建”座谈会。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为3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共11万元,并积极联系民政、妇联、学校等单位进行精准帮扶,突出长远救助效果。
二是依法回应群众信访诉求。将心比心接待群众信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将释法说理工作贯穿接访、办案全过程。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网络新媒体平台等受理群众诉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个100%,累计接待来访群众75人次,接听12309电话咨询400余次,办理群众来访、来信、网络信访案件132件。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加大力度、全面排查,专班化解信访积案。落实公开听证机制,对于符合听证的信访事项,坚持做到能听证尽听证,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面对面”的公平正义。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构建新时代高碑店检察工作新格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从中发现问题、找出短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努力做好代表联络工作,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向市人大报告工作,确保检察工作健康发展,2021年11月份,我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专题报告;同月,邀请市人大领导参加我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检企对接座谈会。加强案件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丰富检务公开形式,累计公开法律文书406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群体监督我院检察工作310人次、参加审查听证会50次。
五、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检。强化思想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强化行动自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到检察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业务、制度等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听党指挥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案件、重大事项等主动及时向党委和政法委请示报告。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3]”,健全常态化通报机制,定期督促检查,全年共填报27件,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二是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提高办案效率。全面完成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和入额检察官办案考评改革,改革前我院共设置内设机构12个,改革后调整为内设机构5个,司法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工作效率显着提高。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实行分类分级、定性定量科学考核。贯彻新的业务考评指标体系,健全完善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考核、司法责任制体系等工作体制机制,每月、每季度分析办案数据,细化量化办案部门、入额检察官各项业务数据,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压实司法责任。
三是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多措并举整治顽瘴痼疾。聚焦违反“三个规定”、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违规插手案件处理、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顽瘴痼疾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累计排查重点案件532件,瑕疵案件问题全部得到整改。立足检察机关主责主业,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累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活动共115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提炼教育整顿成果经验和典型做法,将其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成效和推进检察业务的动力,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一年来,在市委和保定市院的正确领导下,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彰显,2021年,共有8名同志受到保定市级以上表彰,我院被河北省院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连续六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高碑店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保定市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及长期关心支持高碑店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各界人士,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思危所以求安,虑退所以能进。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一些问题与短板依然存在: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服务举措的针对性有待提升;二是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司法为民理念还需进一步树牢;三是干警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还有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的精神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落实保定市院提出的“11253”工作思路[4],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进一步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努力为高碑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上述工作思路,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上显担当。深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犯罪,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针对社会管理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二、在服务发展大局上见实效。认真落实市委各项重点任务,努力使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适应、相协调、相促进。强化对侦查、审判、行政等公权力的法律监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更新服务发展理念,建立与工商联、企业家的常态化联络机制,了解掌握企业司法需求,努力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服务。积极配合政府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为高碑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三、在保障民生福祉上提质量。将司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护蕾工程[6]”,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工作。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涉众金融犯罪,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化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工作,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四、在强化法律监督上求突破。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5]”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推动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注重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把握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在锻造检察队伍上下功夫。坚定扞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加大业务培训、岗位练兵、轮岗交流力度,培养使用好年轻干警,着力提升专业能力。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真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队伍。
各位代表,潮平岸阔催人进,风正扬帆正当时。下一步,我们将在高碑店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韧性和时不我待、驰而不息的工作干劲推动高碑店检察工作稳步发展,为加快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中的品质生活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