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六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8)
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日在高碑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品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发展大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基层院建设为根本,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我市法治建设总体思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
——扎实推进平安高碑店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严打整治“百日攻坚”、“喜迎十九大,忠诚安保平安”等专项行动,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71件352人、提起公诉395件538人。我院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依法批捕了丛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起诉了李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和孙某某、王某某等人电信诈骗案等一批涉众型犯罪案件,确保了我市经济秩序的稳定;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坚持与公安、食药、环保等部门相互协作,有效监督和发现案件线索,全年平台录入案件642件,对刘某某等人销售假药案依法提起公诉,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全力做好信访稳控工作。一是依法加大稳控力度。扎实做好社会矛盾防范、化解、管控工作,认真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和萌芽状态。二是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60余人次,法律咨询150余人次,处理重点信访案件2件,在十九大、全国和省市“两会”及重大活动期间,未发生涉检信访问题,切实担负起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责任,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作为保定市唯一的基层院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二、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深化落实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质量不降、安全不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切实加大职务犯罪打击力度。我院2017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件19人,其中大案17件17人、要案2件2人;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4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件3人。先后依法参与办理了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司长方某某受贿案(正厅级)、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原副处长张某某受贿案(副处级)、定州市规划局原局长杜某某受贿案等一系列专案,均已提起公诉。2017年8月、12月由我院参与办理的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姚中民(副省级)、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原行长吴德礼(正厅级)受贿案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有期徒刑12年,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中纪委专门致函河北省纪委、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对我院办案人员的突出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17年12月,我院因办理专案工作突出,再次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三名同志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三名同志被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我院反贪工作在保定市检察机关连续三年排名第一的基础上,今年又取得第一名。
——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17年我院对多家企业开展预防调查16次,预防咨询20余次,受理行贿档案查询800次,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预防2个。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员工进行警示教育,全年共有10余个单位400余人到我院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三、全面强化检察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着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明确监督重点,丰富监督内涵,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一是加强案件出入口管理,确保案件在检察环节的质量。我院案件管理部门利用智能化设备加强案件信息录入,严格案件管控,2017年受理各类案件630件。二是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开展了对派出所刑事执法专项监督,重点检查案卷100余册,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件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纠正漏捕4人,维护了司法公正。三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列席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4次,提起刑事抗诉案件3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次。四是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3名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大力实施“护蕾工程”,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和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体系。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全年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41件,其中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9件;羁押期限审查案件4件;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8件;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7件;财产刑执行违法案件2件;强制医疗执行违法案件1件;向有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检察建议书9份。通过强化监督,有力促进了刑事执行部门严格执法,维护了司法权威。2017年我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一年来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共计82件,其中执行活动监督18件;审判程序监督3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42件;检察建议2件;支持起诉12件,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5件。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活动的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公益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深化落实司法改革,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充分认识司法改革的重大意义,围绕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持续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贯彻落实,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效果和司法公信力。
——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以检察权运行新模式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完善权力清单,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检察权运行新模式,完成三类人员分类定岗,包括检察长在内的所有员额检察官全部到一线办案,内设机构整合方案按期运行;实行系统随机分案,确保检察官受案公平、办案规范;检察职业保障机制逐步完善。
——加强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以“互联网+”新模式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深度融合为目标,在检察办案上,改变以往的办案思维,全面树立电子证据意识,养成电子证据思维;在检察业务管理上,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管理监控;构建电子网络平台,以更有效的方式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
——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坚持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高碑店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在全院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并将“两学一做”常态化,组织不同类型的专题党课20余场,组织班子成员带领干警专题学习10余期,要求全体检察干警在新时代找准检察事业的方向定位,不断深耕法律监督主业。2017年度我院组织10余批次干警参加高检院、省、市院的各种业务培训,并保证全员轮训,提高每名干警的综合素质。通过完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构建起权责清晰的岗位职责体系,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在其位、谋其职、尽其责。
——加大宣传力度,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院积极组织开展了“检察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并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和平台,大力宣传我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反腐倡廉、维护司法公正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贡献,全年共刊稿140篇,其中,国家级103篇、省级11篇、市级26篇,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两微”转发信息5500余条,再次荣获了2017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誊称号。
——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我院注重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等专项治理活动,并从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班子建设、检察队伍建设等多角度全面发力,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提升。2017年我院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示范院。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对我院2017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班子确定为优秀,各项工作综合排名在保定市检察系统连续三年蝉联第一的基础上继续处于领先地位。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不够充分、监督意识不够强、监督方法不够多、监督能力不足的现象仍然存在;检察队伍的履职能力与司法体制改革后的要求尚有差距;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应急处置能力还有待提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务实的态度,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落实高碑店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检察工作,大力推进平安法治高碑店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政治站位要有新高度。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积极谋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二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发展大局,加强审查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坚决打击侵犯企业财产权及经营自主权的犯罪;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惩电信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保障我市经济领域安全。
三是维护稳定要有新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把“扫黑除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全力以赴保安全、护稳定;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防范、化解、管控工作,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责任。
四是保障民生要有新成效。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立足美丽高碑店建设要求,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等专项监督,推动我市生态宜居品质不断提升;深化“送法律、送救助、送温暖”走访帮扶活动,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
五是法律监督要有新加强。积极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刑事检察监督重点;拓宽民事行政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建立健全与监察委员会办案协作机制,形成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的有效对接;推行“智慧检察监督”平台,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和司法公信力。
六是队伍建设要有新面貌。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坚持以政治能力建设为根本,以业务素质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司法体制改革为抓手,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证,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对党绝对忠诚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检察监督的政治定力,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创新业绩、实现新发展,为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高碑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