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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平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
        时间:2014-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3日上午,河北省阜平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该县看望慰问困难群众、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2012年12月29日至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冒着零下十几摄氏度的严寒,到该县看望慰问困难群众,考察扶贫开发工作,并对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为指导,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涉农检察工作,突出查办和预防扶贫开发领域的涉农职务犯罪,加强与涉农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规范资金划拨流程,确保扶贫工作真正惠及农民。

          会议最后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讲的:“我非常不满意,甚至愤怒的是扶贫款项被截流和挪作他用,和救灾款被挪用一样,那是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杜绝,坚决反对,坚决查处。”不仅是对检察工作的支持,更是对检察工作和检察人员的要求与鞭策。该院全体干警决心坚决贯彻执行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为“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全力推动“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建设,为该县早日脱贫致富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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