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大局尽职尽责,全力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以全局谋划检察一域,以检察一域服务大局思维,主动自觉地找准检察工作服务我县发展全局的切入点和落脚点。
(一)助力疫情防控展现新担当。按照县委统一安排,积极融入全县疫情防控大局,迅速组织干警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扎实做好高速路口、三个分包村和分包社区的卡点执勤工作,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对人员外出情况、与敏感地区返阜来阜人员接触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上报,确保不出问题。与公安、法院联合发布通告,利用大喇叭、巡逻车、宣传单、“两微一端”等方式宣传普及防疫知识和防疫政策,指导群众科学对待新冠病毒疫情。同时严厉打击涉疫情犯罪,旗帜鲜明地为抗疫一线人员撑腰,依法办理了张某某等三人殴打卡点执勤人员的涉疫情犯罪案件, 3人分别被判处六至九个月有期徒刑,维护了社会稳定,该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二)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彰显新作为。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驻村工作组和帮扶责任人作用,因户施策,走访慰问、宣讲政策,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顺利完成了脱贫攻坚国家普查。依法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保障扶贫资金安全,共办理涉扶贫资金犯罪案件9件10人,挽回经济损失43万元。结合检察职能,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6万元。此项工作受到了高检院充分肯定,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网转发。
(三)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取得新成绩。切实把服务我县经济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服务保障“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的实施意见》,细化“11条举措”, 全面落实“检企”对接机制,在阜东新区设立了检察室,与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家来我院参观座谈,听取意见,了解他们所需所盼。与5个企业精准对接,班子成员常态化到分包企业走访调研,为项目、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加速疫后重振,打通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原则,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高质量检察产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赢得新战果。按照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要求,围绕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目标,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对照扫黑除恶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精心谋划、合理安排,精准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八开展、八清理”“一案一整治”“打财断血”、扫黑除恶“回头看”“六清”等专项行动,确保除恶务尽。共依法办理公安机关以涉黑涉恶案件提请逮捕7件13人,依法批捕7件13人,受理移送起诉涉恶案件5件26,经审查认定,王某某等涉10人嫌非法拘禁为恶势力犯罪案件,我院对该案1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按恶势力团伙提请公诉,起诉率达100%。积极推进社会治理齐抓共管格局的创新实践,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校园、旅店周边治安环境治安隐患问题,通过“三书一函①”方式分别向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1份,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份,均得到整改回复,有效治理了周边环境,为我县社会治安贡献了检察力量。
(二)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开创新局面。针对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多发易发类犯罪,先后开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打黄扫非”“反洗钱”“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断卡”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共受理批准逮捕案件93件140人,依法批准逮捕87件131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45件239人,提起公诉140件259人。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受理监委移送案件3件6人,提起公诉3件6人,其中1件获评全省精品案例。
(三)法律监督工作开启新篇章。坚持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10人、撤案4件4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10次,追漏捕3件1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件4人;追诉漏罪8件15人;提出抗诉3件4人。二是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共向社区矫正机构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40份,向监管场所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检察建议书2份。三是着力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受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2件,提出民事检察建议1件。四是着力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55件,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
三、强化社会治理创新,在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化进程中展现新担当
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②”,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保护好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重点针对预防校园欺凌和未成年人性侵等犯罪类型,在全县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宣讲法治课25次。依托护航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教育一体化的未成年人犯罪临界预防工作新格局,经验做法受到了高检院的充分肯定,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二)突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组织开展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餐饮整治”“固体废弃物清理”“矿山采沙场治理”“6+1”“走遍阜平”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制定《疫情防控期间餐饮行业食品安全隐患治理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6+1”联动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2件,立案7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5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3件,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并回复50件;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5件,依法对5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收缴惩罚性赔偿金5450元,并责令其在县级媒体公开道歉,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认真落实包联责任制,扎实推进信访稳定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共接待来信来访15件,7日内按期回复率、办结率100%;接待群众来电40余人次;受理并移送县扫黑办举报线索1件。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办理恶意欠薪案件4件4人,帮助200余名劳动者追索欠薪160万元,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了农民工讨薪等相关领域引发的信访稳定问题。加大与公安、法院配合,严厉打击缠访、闹访、非法上访等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批捕3件3人,起诉1件1人,有效震慑了缠访闹访、以闹取利的行为,维护了我县稳定大局。
四、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队伍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统一起来,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人民至上、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筑牢政治忠诚之魂。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做到对党忠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对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请示报告,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刀把子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二)夯实队伍发展之基。狠抓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干警职业素能。制定学习计划,积极利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培训学院、“检答网”等学习交流平台开展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公益诉讼、民事检察、《民法典》等各类业务培训和知识竞赛,全院整体素能显着提升。我院派出的参赛队在全市检察机关“学习民法典?检察当先锋”知识竞赛中取得了第一名;1名干警获评全省“冀青之星”;1名干警获评全市“最美政法干警”;1名干警在全市公诉竞赛中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
(三)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在县委和市院大力支持下,我们配齐配强了院领导班子,完成了对内设机构、中层正副职及干警的人员调整,两名80后年轻干部进入院领导班子,多名80后、85后年轻干警被提拔为中层干部,激活了检察队伍活力,使我院检察队伍结构更加合理,整体效能得到明显提升。积极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司法责任制“双责”运行模式,建立案件质量核心指标体系,健全案件质量评查等内控机制;全面推开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办案模式,共办理不捕、不诉、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12次,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四)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推进检察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自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筑牢干警防腐拒变防火墙。严格执行过问、干预办案记录报告制度,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队伍纯洁干净。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广大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向给予检察工作大力支持的社会各界致以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服务我县经济发展的举措联系实际不够紧密,缺乏务实创新精神,服务质效亟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理念还需要不断更新,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三是“四大检察③”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短板弱项较为突出;四是从严治检任务依然繁重,检察干警纪律作风仍需进一步改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21年工作谋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加快建设保定西部中心城市等各项任务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正创新、开拓进取,用“检察蓝”为“红色福地、山水阜平”增光添彩。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强势起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与县委保持同频共振。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五次会议确定“旅游兴县、产业强县、生态富县”发展思路,把检察工作重心转移到我县疫情防控、建设保定西部中心城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实现“两跨越、四提升”发展目标上来,为推动我县高质量、高速度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拳出击严打犯罪,为保障人民幸福、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坚定落实“少捕慎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努力降低“案-件比④”,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职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更新理念勇于作为,助推法治阜平平安阜平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治理的综合能效、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合法诉求。持续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认真开展“三类人员⑤”的临界预防工作。补强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工作,主动延伸检察监督触角,探索创新社会治理落脚点。
(四)扎实做好公益诉讼,守护阜平绿水青山。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重点办理非法采矿、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检察监督工作,不断加强与公安、环保、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的配合,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加大线索分析研判力度,增加办案数量、提高办案质量,用检察力量守护我县绿水青山,为我县全域旅游和生态富县工作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五)全面强化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政治素质提升、业务能力提升、工作作风提升“三个工程”,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行者方致远,奋斗正当时。各位代表、同志们,唯有克难奋进,美好的蓝图才能早日实现;唯有苦干实干,远大的目标才能早日达成。2021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注:
1、“三书一函”: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书一函”,具体指《监察建议》《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机关的提示(建议)函。
2、“一号检察建议” :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工性侵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高检建2018【1】号)简称“1号检察建议”, 这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3、“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4、“案-件比”:是高检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概念,是一个地区刑事案件在各个司法办案环节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也是衡量做优刑事检察层次水平的重要指标。
5、“三类人员”: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三类服务对象。具体包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尚未构成犯罪受到治安处罚的未成年人和构成犯罪但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