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2年度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良辉
尊敬的王林义主任、各位副主任、 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我县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迎接十八大顺利召开为契机,紧紧围绕“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和“太行山生态旅游文化强县”的中心任务,把握“两个环境”建设目标,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工作情况是:
一、坚持打防结合,注重源头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公正司法。今年以来共受理批捕案件107件189人,批准逮捕94件173人,追捕9人。受理公安移送起诉92件140人,提起公诉76件106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2件17人。重点打击非法涉爆涉矿类犯罪专项活动,共批捕涉爆犯罪9件31人,提起公诉8件17人,特别是从快批捕1件14人在异地制造,在我县销售的特大涉爆窝案,现已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对于轻微犯罪,立足于化解矛盾、教育挽救和修复社会关系,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加强不批捕、不起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促进和谐。今年以来依法不予批捕13件13人,依法决定不起诉8件10人,如刘某故意伤害案,我院受理后考虑该案因村民口角引起且犯罪嫌疑人年近70岁,指派专人做好当事人之间协调工作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法不予批捕,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三是全力保障十八大期间社会稳定。我们成立了十八大安保领导小组,下设涉检访组、应急突发事件组、重大案件指导介入组、内部安保值班带班组和后勤保障组。制定了十八大安保手册,配置值班联网监控系统,落实各项值班要求,坚持敏感时期“零报告”制度及重大事项上报制度;抽调人员参加县依法治访联合接待中心接访。结合群众工作站我院承包了平阳镇4个村,7名干警驻村开展群众工作。抽调2名干警到出县检查站开展24小时值班检查。特别是我县龙泉关镇北刘庄村、阜平镇城厢村、大元村、色领口村、大台乡大台村,村内矛盾较多,信访形势十分严峻,县委交办后,我院严格站在公平正义的角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平息上访5起集体访,圆满完成了的任务,确保了十八大期间稳定。2名干警被评委十八大安保先进个人。
二、把涉农检察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规范,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惠及民生
深化涉农检察工作,抓住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把执法办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成为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受到市院、县委的肯定。
一是认真开展涉农检察宣传活动。利用庙会、集市多次开展涉农检察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收集案件线索15余条,开展法律咨询和以案说法8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检察长在电视台做了涉农工作电视讲话。在经济日报、长城网、中国新闻网、北方网等媒体上进行刊登报道11篇。如《多举措做好村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等4篇文章发表在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上,受到上级院好评。
二是认真开展涉农检察调研。今年对7个乡镇的民政优抚资金进行了重点检查。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我县优抚资金管理使用及农村存在的法制问题,组织专人撰写了《关于我县优抚资金管理使用的调查报告》和《浅析影响我县农村社会发展的一些法制问题及对策》等两篇调研报告,受到了县委李书记和徐县长等县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要求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改进工作。如李书记批示“县院报告针对性和说服力都很强,请民政部门安排落实,优抚金发放对象要做到不同层面公示、公开、透明,对发现的问题责任追究要细化、有依据”。针对信访调研报告李书记做出了“请副书记牵头加大对违法上访的打击力度,保证有指标、有依据、有效果” 批示。领导的重视对我们进一步开展好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鼓足了干劲。
三是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加大对民政优抚资金、退耕还林款的查处力度。把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作为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重点查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挪用、私分涉农补贴、扶贫、救济款物、土地征用补偿费、农业信贷资金等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给农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共初查8件8人,立案侦查5件5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反渎工作,初查5件,办理玩忽职守案件2件2人,均已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通过办理案件向林业和水利部门提出检察建议,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为国土、地税系统干部职工上法制课1次,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好评。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6件次,撰写年度预防职务犯罪报告1篇,受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肯定。李书记在年度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上批示“换届以来,检察院在办案质量和层级上有了明显提升,望作出新成绩,出新贡献”。
三、坚持整体推进,注重执法效果,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加强
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常态化。开展侦查监督专项活动,按照市院要求,对侦查机关和侦查部门受理报案、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审查逮捕、变更强制措施、追捕在逃、移送管辖等立案和侦查环节,进行全面摸底审查。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不当等情形,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14件次。
二是加大侦查监督力度。刑事立案监督,共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1件1人,纠正违法7件7人;侦查活动监督,共纠正漏捕9人。纠正公安机关不当变更强制措施6件6人,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2份,发出“提供法庭所需材料意见书”16份,保障了案件质量。围绕刑事审判监督,撰写《关于加强刑事抗诉工作的几点思考》被评为全市十佳抗诉工作调研文章。
三是突出诉讼监督重点。加强监所检察,开展监管场所专项检查活动。充实了2名监所检察人员,定期对我院投入运行的监所监控联网设备做好维护工作,保证了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民行检察工作,加强与审判机关的联系沟通,与县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的实施意见》,为办理民行案件明确了操作规范,今年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督促邮政银行起诉21件,办理执行监督2件,均得到法院支持。本着公平正义,有错必纠的原则,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件,维护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四、坚持从严治检,注重能力建设,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
一是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省委“三自“、“六不”执行力亮剑行动和县委“查、找、促”、思想作风纪律整饬等一系列活动。准确把握“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的基本内涵,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十八大精神,制定学习方案。实行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工作日志,完善了上下班签到、请销假、参加会议等制度,完善内部管理。着力做好检察宣传工作,鼓励干警积极投稿,共在各级各类媒体共发表稿件40余篇,其中国家级媒体13篇,省市级15篇,为历年来发表稿件最多的一年;今年我院一名干警在阜平县第四届德信典型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亲民爱民模范”;积极参加文明单位申报工作,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在我县大沙河治理征地拆迁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抽调反贪、预防、民行干警对村两委释法说理,积极引导其配合全县拆迁工作,保障了拆迁任务的完成。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在县委和市院大力支持下,修订完善了“三定方案”,进一步健全了编制和内设机构,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和未成年人刑事检科,充实班子成员3名,对2名干警落实了副科级待遇,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招录侦查员2名,招录培养干警1名 。对新招录干警实行轮岗制,使其尽快熟悉各项检察业务。针对明年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和刑诉法规则,我们购买了学习资料,全体干警参加了高检院网络培训。组织12名干警参加省市院组织预防、侦监、公诉、办公室等培训和知识竞赛活动,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是科技强检,保障办案。投入20余万元完成了办案工作区和看守所职务犯罪专用审讯室高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并通过了省院验收。购置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50余台,改善了业务装备,创建了内网网页,出台车辆管理办法,对公务用车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实行车辆统一管理。制定了办公办案经费保障管理规定,对各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统一管理,规范了检务保障。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2013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建设,着力为改善“两个环境”服务,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服务,为保障改善民生服务,深入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护航工程、开放型经济发展护航工程、文化引领战略护航工程、扶贫开发攻坚护航工程和素质提升工程等“五项工程”,努力营造高效开放的发展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务实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等“四个环境”, 全面贯彻新刑诉法,加强对新刑诉法的学习,进一步提供执法水平,加强诉讼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廉洁。进一步提高监督水平,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为实现阜平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