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2012年2月2日阜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良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顾大局、惠民生、保稳定、强素质作为工作切入点,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进了各项检察工作开展,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坚持服务大局,注重社会效果,服务和保障中心工作突出
一是深入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执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任务,把执法办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成为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全力服务大局。对发现的案件线索我们认真筛选,积极查办,重点查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挪用、私分涉农补贴、扶贫、救济款物、土地征用补偿费等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给农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活动。对11个涉农资金管理部门进行走访检查,对2007年以来涉农资金的拨付发放情况进行摸底。对民政、扶贫等系统进行重点调查,调取材料380份,督促有关部门发放资金90余万元。把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作为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如2009年城南庄镇南安村村民反映村干部贪污移民搬迁费问题,多次到省市上访,县委交办我院后,经耐心细致做证人工作,取得关键性证据,并对犯罪嫌疑人果断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使该案顺利告破。通过深挖,一举侦破该村原村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委员兼会计及出纳4人贪污案。通过查处此案,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我们立足检察职能,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提高执法公信力作为依法治访新平台。完善控告申诉涉检信访制度,开展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活动,共接待群众来访496人次,来信97件,完成县委交办案件13件。去年我院办理北岳水泥厂一案, 2010年江苏人金某、王某等人在承包北岳水泥厂期间收取水泥预付款,并于同年3月携款潜逃。由于该案涉及人数众多,80多名职工、30多户水泥商户多次组织人员到县委、政府上访,信访压力极大。我院接到案件后,高度重视,多次组织水泥商户代表、职工代表及涉案人员家属、律师进行民事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追回案款200余万元,保障了“两会”期间社会稳定,受到各级领导好评。该案被中国新闻网、燕赵都市网等媒体予以刊载报道。
三是深入开展涉农检察工作。深化涉农检察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是检察机关一把手工程。2008年以来,结合我县农村改革发展实际,抓住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握涉农检察工作规律,建立完善制度和机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开展涉农检察宣传120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电视讲话5次。立足职能结合三农需求,在重点乡村建立机构,依托群众工作站组建了4个涉农检察服务室。五年来,依法批捕涉农刑事案件250件307人,提起公诉283件334人。涉农检察工作受到来阜平调研的省院检察长张德利及市院、县委的肯定。
二、坚持打防结合,注重源头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开展严打整治,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2007年以来共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59件769人,提起公诉448件661人。按照“坚决、有力、干净、利落”的要求,严格依法办案,从重从快严惩了一批犯罪分子。特别是2007年我县 “2.21”聚众斗殴案件发生后,我院迅速出击,提前介入,参加现场勘查及尸检等工作,及时审查案件材料,提出建议,引导侦查,细致核实有关证据,两天之内辗转九个县行程1000多公里,完成对异地羁押的16名犯罪嫌疑人的提审并及时向市院汇报,三天之内就完成了该案24名案犯的审查批捕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对于轻微犯罪,立足于化解矛盾、教育挽救和修复社会关系,五年来依法不予批捕65人,依法决定不起诉46人,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加强不批捕、不起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建设平安阜平。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宣传活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制度,确保了奥运会、国庆安保等敏感期间的安全稳定。积极参与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针对青少年犯罪特点,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我们专门成立了青少年犯罪办案组。办理青少年犯罪10件19人,其中对情节轻微的依法不予批捕8人。完善检察建议制度,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消除隐患的检察建议20份。特别是对一些村不同程度的存在克扣移民搬迁款用于支付相关费用的现象,我们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对移民搬迁款的发放实行“一卡通”,杜绝了截留挪用贪污移民搬迁款的发生,保障了专款落实到农民手里。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协调发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依法严肃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我们坚持依法文明办案,注重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注重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规范侦查办案活动,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严格执行举报人和证人保护、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及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五年来,共受理85件96人,立案20件26人,判决16件2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依法查办了平阳镇罗峪村原村干部等人贪污、挪用公款案,三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11年和10年。该案创阜平有史以来量刑最重、社会法律效果最好,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受到县委和市院表扬。
二是加强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37号文件、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精神,加大办案力度,健全办案机制。注重从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突出问题中发现案件线索,为办案打下良好的基础。共立案侦结5件12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有效净化了政务环境。
三是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结合办案加强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充分运用警示教育、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措施,深化了预防工作效果和影响。抓好系统预防和部门预防,形成联动机制,对保阜高速等重大项目进行专项预防。撰写年度预防职务犯罪报告,组织预防成员单位培训5次,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13次1400余人,有效减少或避免了职务犯罪的发生。2008年成立阜平县预防职务犯罪协会,召开了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13个乡镇、209个行政村负责人及24个县直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建立了13个乡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延伸到乡镇农村,得到了市院充分肯定。
四、坚持整体推进,注重执法效果,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加强
一是加大监督力度。刑事立案监督,共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1件26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5件5人。侦查活动监督,共纠正漏捕12人。刑事审判监督,抗诉2件4人。民事行政案件大多涉及农民合法权益,做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手段。共提请抗诉26件,建议再审16件,督促起诉8件。2009年我院受理的大教场村部分村民与中冀汽贸系列诉讼案,在认真做好审查的同时,耐心稳定村民情绪,做好法律解释,对村民的10件申诉案件依法提请市院抗诉,保障了农村社会稳定。开展监管场所专项检查活动,保证了诉讼活动正常进行。针对侦查、审判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0次。投资6万余元,实现了看守所监控联网,为更好的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开展侦查监督专项活动,按照市院要求,对侦查机关和侦查部门受理报案、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审查逮捕、变更强制措施、追捕在逃、移送管辖等立案和侦查环节,进行全面摸底审查。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不当等情形,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14件次。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和市院《关于检察机关介入公安侦查机关工作办法》,加强与公安、监察、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沟通,联合会签了《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出动40余人次,对行政执法单位联合检查,共查阅行政案卷600余份,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规范了行政执法。
五、坚持从严治检,注重能力建设,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
一是突出职业道德,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参加全国检察系统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坚持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边实践,先后组织干警到世博会、延安等地参观学习。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深入贯彻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学习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参加了市检察院举办的摄影书法比赛和其他各种比赛,并被授予精神文明单位。
二是突出职业技能,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对近年来新招录人员实行轮岗制,使他们尽快熟悉各项检察业务。组织干警参加最高检察院举办的监所检察业务培训、领导素能培训和省院举办的任职资格培训。五年内先后有9名同志通过了司法考试,干警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配备网管专业人员,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了信息化办公水平。
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规范化建设。五年来,我们认真配合县人大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庭审评议活动,公诉人在法庭上举止得体、语言流畅,提升了出庭公诉水平。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联系,我们给省人大代表赠送了检察机关60周年摄影书法汇编和文艺汇演光盘,配合市院与驻阜平的市人大代表召开联系座谈会,我们还走访了部分县人大代表,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涉农检察、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开展了执法大检查活动。在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执法上下功夫,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特别是对去年1-7月份所办案件进行了认真自查,共自查各类案件73卷,对5起经过检委会讨论决定的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省检查组对我院所办案件给予了充分肯定。购置了警用装备,达到了上级院标准要求。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0篇。7个集体、32名个人受到县以上表彰,我院连续两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执法理念、工作力度,探索工作规律、推动机制创新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三是检察队伍职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少数检察人员存有执法作风不文明,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政法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忠诚、公正、为民、清廉”核心价值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实现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此,2012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服务保障科学发展,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紧紧围绕大局,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年”活动,更好地服务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深化涉农检察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上有新作为。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进一步把检察职能向化解社会矛盾、预防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延伸。
三是打击预防职务犯罪,在党风建设、反腐倡廉上有新作为。依法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处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加强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检察建议工作,建立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风险预警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是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在关注民生、维护公正上有新作为。着力解决影响法律监督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便民利民平台,真正使执法的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更新观念、团结奋进,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实现阜平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