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根本上解决重复信访案件的发生,就是坚持知行合一,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自2021年实行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以来,检察机关信访形势明显好转,最高检信访量大幅下降,信访结构“倒三角”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持续深入推进重复信访治理、化解信访突出矛盾,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对符合条件的主持公开听证,能及时有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信访人的讼累,取得很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我们从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到,各级检察机关院领导以身作则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认真核实有关证据,全面了解信访人诉求,针对案件化解难点,组织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之间、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检察机关与党委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之间进行研讨,协力配合、共同推进,采取接访下访、公开听证、帮扶救助等多种方式,全力开展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等工作。通过强化院领导带头办案的主体责任,高效调动司法资源,提高申诉人对公正司法的认同度,达到了首次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的目的。
例如在内蒙古王某春刑事申诉案中,面对原案距今已有30年、证据灭失的客观情况,办案组维持原存疑不起诉决定。为回应申诉人王某春的诉求,考虑到申诉人因案致伤,行动不便,且年事已高,包案办理案件的检察长决定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解开上访人心结。除了积极回应申诉人的诉求,检察机关还考虑到申诉人的现实困境,充分运用司法救助,协调各方力量切实解决其生活困境,帮助其积极面对未来生活,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办案的力度与温度。
在林某刑事申诉案办理过程中,包案院领导通过重新审查原案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定性,发现新的证据,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开展补充侦查工作,依法起诉,力促双方和解。同时,检察机关全面了解案情和申诉人现状,能动履职,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传递司法温度,实现了法、理、情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