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2021年4月12日,阜平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司法局重拳出击,针对该县辖区内王某等5名暂予监外执行服刑罪犯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执行情况的检察监督,防止出现违规违法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情况的发生。

活动中,检查人员重点围绕罪犯初保病情是否符合规定,对5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逐人逐案进行审查,调阅查看档案病情复查材料,走访核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详细询问社区矫正人员目前家庭经济状况、病情用药及现实各方面表现情况,做到“见人见档”。
通过走访,发现3人生活可以自理,2人生活不能自理,针对生活能自理的3人,要求4月20日前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报告送该县司法局。


通过此次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摸清了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身体、疾病治疗情况和司法局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工作情况,促进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