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兴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在涿州市某医院病房内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庭审,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革、员额检察官邵杰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李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受贿罪由定兴县纪委监察委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受理此案后,了解到被告人李某某患有冠心病、心衰三级、高血压三级、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疾病,且左眼失明、右眼视力0.01,基本生活不能自理,一直在涿州市某医院住院接受治疗。承办检察官遂在医院对李某某进行讯问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法保障李某某的相应诉讼权利。
经过加班加点,该案在法定期限内审查终结,依法提起公诉。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被告人李某某的特殊情况,主动与主审法官进行沟通协调,决定一改以往传讯被告人到法院开庭审理的常规办案模式,将庭审现场搬到李某某所住的病房。
“法庭上”,李某某躺在病床上正在输液治疗,在确认李某某具有诉讼能力的前提下,审判长宣布开庭,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被告人和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宽大处理。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病床前的庭审,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活动的严谨和对人性的关怀,是检察机关践行为民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生动诠释和现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