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5日在定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定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宗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定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在县委和保定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市院“一二三四三”总体工作思路,在战疫、履职、办案中体现检察担当,“四大检察”稳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定不移做好检察环节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破坏网络安全犯罪,起诉利用疫情实施的诈骗犯罪3人。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100人。严惩破坏金融安全犯罪,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涉众型经济犯罪43人。严惩破坏社会安全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4人。严厉打击以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等手段寻衅滋事犯罪2人。积极融入和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严惩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131人。认真落实帮扶责任,帮扶的41户贫困户全部脱贫,确保了全县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全力投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9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件,涉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珐琅电镀、餐厨废弃物、农药废弃物污染等,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清理各类垃圾2万余吨。
(二)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检察长带头办案,今年共审查批准逮捕涉恶案件24人,提起公诉24人,做到了“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加大检警协作力度,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完善证据,实现了审查起诉环节零退查。以“六清”行动为契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检察机关在“边扫、边治、边建”中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对城区管委会、小朱庄镇政府、住建局等6个单位制发检察建议8件,各单位积极整改,促进了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
(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和省、市院服务民营经济具体措施,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经营并重。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的犯罪,批捕职务侵占1人,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追赃挽损。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慎重采取强制措施。不批准逮捕涉案民营企业人员5人,不起诉2人。推进“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与14家重点企业和项目建立了检企共建联系点,开展常态化联系,积极上门“问需、问急、问效”,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主动、贴心的检察服务。
(四)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4人,全部提前介入调查,批准逮捕3人,起诉12人,其中县处级1人,乡科级5人。根据中央办公厅《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注意发现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按工作要求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25人,凝聚了反腐败斗争工作合力。
二、坚定不移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
(一)刑事检察强势推进。全力投入平安定兴建设。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92人,不批捕157人,起诉328人,不起诉40人。持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7件,提出抗诉1件,审查办理刑事执行、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46件,监督被监管人死亡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办案标尺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促成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与受害人和解,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9.97%,无逮捕必要不捕32人,做相对不起诉35人;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326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24%。业绩评价从数量论英雄向质效定高低转变。对照“案-件比”评价体系,抓紧每一个办案环节,退回补充侦查率减少32.19%;积极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上升51%,有效提升了诉讼效率,在全市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
(二)民事检察明显起势。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类检察监督案件2件,督促纠正民事审判违法行为案件9件,督促纠正民事执行违法案件12件,支持起诉1件。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办理了涉民营企业虚假诉讼案件2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全部再审改判,切实维护了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力度,先后深入学校、社区、机关讲法治课、做专题报告8次;到公园、广场发放宣传手册1800余份,为《民法典》实施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行政检察铆劲提速。监督纠正行政机关不规范履行职责案件17件,监督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案件7件,监督行政执行案件20件,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全年录入行政执法案件2224件,平台录入案件总量为15569件,年录入量及总录入量稳居全市第一。严防行政处罚案件流失、脱管,对不规范录入的发出检察建议11件。监督公安机关对2件不构成刑事犯罪案件移交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实现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我院典型做法受到了上级院肯定。参与人大“6+1”联动监督行动,从检察监督角度提出多条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工作意见,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公益诉讼检察势头不减。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回应群众民生关切。全年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4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8件,提出检察建议61件。开展了守护疫情期间餐饮食品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保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了取水井安全隐患专项监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开展了农药残留超标专项监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开展了公共健身器材安全监管专项监督,及时消除了健身器材安全隐患;开展了英烈保护公益诉讼,联合相关部门对冥币使用伟人头像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将处于恶劣环境中的南祖村店村革命烈士墓迁至西城烈士陵园,扞卫了英烈荣誉和尊严。
三、坚定不移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将心比心做好人民信访。充分发挥“网、电、信、访”一体化的12309检察服务平台作用。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共办理群众诉求58件,回复率100%。为防止发生因案致贫,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彰显了检察人文关怀。本着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案件承办人在办案中注重运用释法说理化解信访隐患,全年未出现涉检信访问题。
(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宽容不纵容,秉持最大的司法善意,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4人、不起诉9人。对手段极端、性质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保持司法威慑,依法批捕5人,起诉4人。依法起诉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13人。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建成“一站式”询问办案区,实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为中、小学宣讲《宪法》《民法典》及《未成年人保护法》6次。举办了“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暨庭审观摩活动,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
(三)扎实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对涉疫情案件及时快速办理,提前介入案件9件,审查批捕2人,审查起诉1人,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依法惩治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05人;依法办理交通肇事案,起诉25人;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办理了刘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刘某窃取非机动车道窨井盖27个,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我院向相关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健全对窨井盖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办案,体现了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
四、坚定不移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全年共组织召开党组会3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2次,民主生活会3次,进一步强化了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18次,切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二)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发挥党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业绩导向,每月召开核心数据研判会,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大力营造争先氛围。发挥检委会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新法学习、重大案件研究,共召开检委会49次,严把案件质量关,科学决策关。发挥教育培训能力提升作用,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各类学习、培训50余次。积极打造检察精品,向市院报送具有鲜明创新特色的检察产品17个。加强经验总结,在市级以上会议中做典型发言4次。强化案例运用,在省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8篇,队伍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三)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领导干部有效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在深、细、实上持续发力。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警示教育,坚持抓早抓小,防范化解苗头隐患。落实省院巡视整改、市院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组织案件质量评查4次,新出台和修订制度6项。坚持把《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作为长期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确保了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四)自觉接受人大、社会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5次,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联系召开市级人大代表征求意见会议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认真落实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日常联络,1篇“代表议检察”征文被河北法治报转发。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接受县政协视察1次。定期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司法办案、参加公开听证14次。公开法律文书287份、案件程序性信息656件,通过定兴检察“两微一端”,推送信息4万余条,切实做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司法办案、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另有2个集体、6名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离不开政法各单位的理解与配合。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在“十四五”期间如何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缺乏深入思考,检察产品供给应更加自觉主动;二是在服务保障定兴高质量发展和民营企业发展中作用、影响和贡献度还不够突出,应持续把服务发展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三是法律监督的力度、效果与社会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检察官能力水平和办案质效需不断提升。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和市院“一二三四三”总体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为奋力实现“七个明显提升”,着力打造“七个定兴”,找准检察定位,彰显担当作为。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定兴高质量发展上再发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学习好、贯彻好县委全会精神上来,落实到服务县委中心工作上来。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聚焦绿美定兴建设,持续开展“四个全域治理”,着力推动绿色发展转型,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以“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为抓手,聚焦开放定兴建设,落实干部包联制度,积极送法进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检察综合治理为抓手,聚焦和谐定兴建设,推动扫黑除恶机制常态化,严厉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为人民提供更高品质的检察服务。
(二)强化检察履职,在社会治理能力提升上再发力。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持续降低“案-件比”,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加强虚假诉讼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围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工作领域,切实发挥“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作用,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坚持人民至上,在民生检察工作上再发力。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大力开展公开听证工作。狠抓“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进“三号检察建议”跟进落实,依法打击信用卡诈骗、骗取贷款、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领域犯罪。扎实做好民生检察各项工作,依法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坚持固本强基,在推进检察队伍作风建设上再发力。围绕“建党一百周年”讲政治、铸检魂。使全体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十四五”起步开局,转作风、重担当。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层层压实办案责任,促进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围绕“新发展阶段”提素养、增本领。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充分激发干警内生动力,大力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抓教育,强根基。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完善检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勇立潮头破浪行,砥砺奋进谱新篇。在新的历史起点,定兴检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强化检察担当,务实进取创新,为倾力打造生态文化智慧城市,构建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