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人大四次
会 议 文 件(21)
定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0日在定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定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宗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定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紧紧围绕县委“16448”总体工作部署和市院“一二三四三”总体工作思路,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取得了新进展。
一、强化检察担当,在护航发展大局上提升新境界
(一)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打击各类危害政权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犯罪。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犯罪7件18人,有力保障了金融安全。二是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污染环境犯罪2人。开展“5+7”专项整治检察监督活动,针对柴油中硫含量超标污染空气问题,督促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加强协作配合,保障油品质量。全面细致审查了相关部门5年来非法采砂行政处罚案件361件,为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三是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严厉打击惠民资金和涉农补贴领域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扶贫队员认真落实帮扶责任,积极解决贫困户困难,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聚焦中央重大部署,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社会秩序专项整治,开展谈心谈话,夯实了干警的思想基础。严格落实“捕诉一体”,成立涉黑恶案件办案组,检察长带头办案。今年共审查起诉恶势力团伙案件2个16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有力地打击了黑恶犯罪嚣张气焰。二是聚焦线索摸排。持续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开展刑事案件摸排线索“回头看”工作,排查发现并向县扫黑办移交涉恶犯罪线索6条。三是全面推进综合整治。做好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好与公安、法院处置涉案财物有机衔接。开展扫黑除恶司法调研,推进“八开展、八跟进”专项行动,在加强社会治理中发现问题提出对策,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当好首都护城河,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推进“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事要解决,清理信访积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活动,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全面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要求,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6次,来信16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按程序进行移送分流,引导信访人依法反映诉求,确保了全年没有出现涉检信访问题。严厉打击以非访手段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批捕寻衅滋事犯罪1件2人,提起公诉敲诈勒索犯罪1件1人,有力维护了信访秩序稳定。
二、把握时代要求,在助推社会治理上展现新作为
(一)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以及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讲话精神,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起诉了非法经营案6件6人,诈骗案30件35人,合同诈骗案1件1人。牢固树立“特殊保护”“精准监督”“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检察理念,办理2起民营企业申请检察监督案件,对1起民营企业员工交通肇事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与多家企业建立经常性联系,主动送法进企。到重点企业开展调研座谈,建立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找准检察职能与企业需求结合点。扎实开展“三深化三提升”“双创双服”活动,研究制定了我院实施意见,细化了服务举措,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灵活运用检察监督新机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监督作用。今年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238件,录入总数稳居全市第一。指导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9件,有效防止了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依托驻公安局检察室探索引导侦查新机制,通过连接公安办案内网,查阅刑事案件及治安处罚案件,提出完善侦查活动意见、建议。与公安机关就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侦查取证等进行沟通,提前介入案件30余件,提出侦查建议200余条,进一步强化了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形成了打击合力。
(三)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格落实涉及未成年人办案程序,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人;依法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8人,起诉25人。到定兴一中、三中、红树营小学等学校开展专题法治宣传、讲座6次;针对在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增多形势,向县教体局发出检察建议。持续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促进和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德育教育、法治教育和制度建设,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深耕监督主业,在提升办案质效上再获新突破
(一)全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一是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中指控犯罪的主导责任。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08件395人,提起公诉259件359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持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纠正违法20件,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罪9起、漏犯15人,确保了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三是全面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完成羁押必要性审查9件,纠正社区矫正程序违法2件,针对监管场所和执行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件、纠正违法4件。审慎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赦监督工作,监督司法局依法对3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特赦。四是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8月份适用以来共对171人签发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书,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
(二)全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纠正“重刑轻民”思想,把民事检察做为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重要途径。一是强化民事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对民事申诉案件,确有错误的依法监督,不符合监督条件的,说明理由促进案结事了,维护司法权威,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二是加大对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力度。对符合抗诉条件的2件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三是切实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对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穷尽措施仍不能执行到位的,做好释法说理;对执行法律程序缺失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全部采纳,确保了执行行为的合法规范。四是对损害国家、集体民事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单位起诉。办理支持金融部门起诉案件3件,保护了国家和集体利益。
(三)全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认真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对法院办理的11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6件,有效规范了法院行政诉讼活动。开展国土资源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题调研,认真分析2017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情况及法院受理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某某、陈某某非法占地被处罚后,土地仍未恢复原状问题,依法督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职,恢复了土地耕种条件,使生态环境受损事实得到有效纠正。
(四)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牢固树立“转隶就是转机”“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将公益诉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力点。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5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向四大班子领导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公益诉讼专题培训,在定兴检察新媒体刊发典型案、事例,大大提高了公益诉讼认知度。二是打造公益诉讼检察品牌。以食品小摊点为切入点,与县食安办联合打造长效食药安全协作平台。明确了乡镇政府在监管中的基础作用,强化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的监管职责,促进了食品小摊点依法规范经营,保障了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典型做法被《河北法制报》刊发。三是积极稳妥办理了我县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我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代表消费者,对在生产豆腐丝过程中非法添加苯甲酸钠的三名被告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三被告人1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并责令三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承担案值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权。四是探索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针对非法销售瓶装液化气、汽油、柴油,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象立案3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各单位积极落实,凝聚了安全监管合力。
四、践行初心使命,在锻造过硬精兵上实现新跨越
(一)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实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检察干警政治、业务、职业道德素质,推动干警担当作为。
(二)加强检察规范化建设。加强智慧检务建设,立足实用、管用原则,为办案部门配置出庭一体化系统、检委会子系统等设备,不断提升科技强检保障水平。推进检务公开工作,通过“两微一端”共推送信息23000余条,充分展示了工作成效和队伍形象。在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程序性信息664条,公开法律文书177份,重要案件信息22条,做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办案全程进行流程监控,确保程序合法。对全年办结的案件开展评查和互查,特别对不诉不捕案件开展重点评查,促进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抓好队伍履职能力建设,鼓励干警参加各项业务培训、案例分析、实务研讨和经验交流。结合办案积极运用“检答网”平台,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切实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一把手”严格履行第一责任,党组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八项规定,积极推进从严治检。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抓早抓小,防范化解苗头隐患。组织开展纠正“四风”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讲转强抓”等活动,促进了作风转变。落实检务督察制度,贯彻《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如实记录在案,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以市院党组对我院巡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了干警履职尽责、廉洁从检各项纪律。
(四)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开展集中走访省级人大代表活动,向市院推介省人大代表“代表委员议检察”征文1篇。联系召开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会议1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3次,以需求为导向,以专业为区分,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络,精准开展互动交流。参加县人大培训、调研座谈会4次,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畅通了人民群众有效监督和有序参与检察工作渠道。
经过不懈努力,我院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先后有8名同志、3个集体被市、县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这是我们继续前行的不竭动力。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双赢多赢共赢”和“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检察监督新理念落实不到位,服务发展质效有待提升;二是社会对“四大检察”了解还不够全面,检察宣传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队伍能力水平和新形势新需要有差距,人员结构不合理,后备力量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020年工作意见
2020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市院“一二三四三”总体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不断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不断强化检察机关政治之责。全面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理念、新战略作为检察工作根本性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牢牢把握政治建检的核心和重点,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把讲政治体现在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重大事项、重大案件主动向县委报告,县委安排的重要工作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
(二)不断强化检察机关法律之责。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发挥“捕诉一体”在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优势,实施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加大对民事裁判结果和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加大对法院执行活动监督、支持力度,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全面监督,探索“两法衔接”平台与行政检察的结合点,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在办好“4+1”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基础上,落实《河北省人大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稳妥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不断强化检察机关社会之责。着力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把“三个守住”底线要求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以“六个年”为载体,聚焦高质量发展精准发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深挖根治决战决胜,总结成功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行业整治,取得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污染环境等刑事犯罪,助推“四个全域治理”。重点关注影响定兴社会稳定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案件;在办案中注重运用释法说理化解信访隐患,严厉打击以缠访、闹访、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等手段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等犯罪。加强检企共建,提高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力度,助推营商环境提质,切实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
(四)不断强化检察机关发展之责。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鼓励干警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促进队伍履职能力建设。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提升检察办案水平。发挥检务公开“四大平台”作用,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精神,精准把握新时代、新任务,努力落实新理念、新要求,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不断强化检察担当,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开创定兴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前进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