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法律监督力度,推动化解定兴县农村燃气安全风险,定兴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开展农村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院深入全县17个乡镇,对农村燃气管道安全展开了全面摸排调查,发现县域内燃气管道存在锈蚀、未悬挂限高牌、发生形变扭曲、支撑物不规范等情形,致使燃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威胁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月23日,定兴县检察院会同县住建局及各乡镇政府召开农村燃气安全生产座谈会。会议指出,燃气安全关乎全县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每一次燃气事故的发生都是一次重大的安全事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预防为主、防微杜渐,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避免亡羊补牢式的悲剧发生。会上,该院就县域内农村燃气安全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整改建议,并向县住建局和乡镇政府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对辖区内燃气安全问题及时整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与会人员表示,通过此次座谈会,认识到自己责任重大,将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认真整改落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定兴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合力推动燃气安全治理,实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