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南旺烈士墓安眠着我军在解放战争中牺牲的40余名将士,1987年被列为县级保护单位。作为县级革命文物,其产权属南旺村委会集体所有,至上世纪九十年代仍有村民和学生为烈士扫墓和开展红色教育。
近日,定兴县检察院组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贤寓镇政府和南旺村新老干部代表实地踏查南旺烈士墓,发现墓园内杂草树木丛生,无明显烈士墓及保护范围标志,且存在有生活垃圾倾倒及私搭乱建现象,同时由于长期缺乏修缮和管理,墓园规模连年缩小、损坏严重。南旺村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希望能够对烈士墓抢救保护,让宝贵的红色资源得以传承,供世人瞻仰缅怀。


实地踏查后,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革命文物保护座谈会,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人员针对革命文物、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戴静听取了各方对南旺烈士墓维修保护的工作意见。会后,针对这一保护零基础的革命文物公益保护老大难案件,该院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正在积极筹集修缮经费。定兴县检察院表示会持续跟进革命文物、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情况,为红色基因传承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