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检察院以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制定“四项措施”抓好“四风”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使干警充分认识到中央关于狠刹“四风”的精神要求,保持清醒头脑,筑牢自身思想防线。结合周五政治学习日开展一系列正风肃纪的学习、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作风建设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开展自我剖析,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公仆意识。
二是坚持深入基层,推进自我净化。实行领导干部 “包村蹲点”,加强实践锻炼,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中自觉宏扬党的良好作风,增强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进步意识和服务能力,通过蹲点调研,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触及群众亲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约束,认真执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督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纠正“四风”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拓展监督渠道,认真梳理排查社会各界来信来访,逐项抓好整改。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抓好制度落实。制定和完善干部考勤考核、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岗位责任追究、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等一系列的科学化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来约束、规范人的行为,使之趋于向上。实现用制度约束各种不良作风问题,用制度推动党的群众路线的贯彻落实,推进“四风”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