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秦都检察:“熊孩子”打游戏大额充值,能要回吗?
正值暑假,很多家长开始为小孩教育而惆怅,因为放暑假的孩子就像是出笼的神兽,从早到晚肆无忌惮地玩耍,特别有些“熊孩子”拿着父母的手机,沉溺在网络游戏的世界里无法自拔。
近日,某地的张先生就被自己家的孩子“坑”了,张先生的小孩(12岁)平日记住了张先生的支付密码,在使用手机下载了几款游戏后,为了让自己拥有更好的游戏装备,孩子不断的充值,共消费两万余元。那张先生的两万余元是否可以追回?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个钱是可以追回来的。《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张先生儿子今年12岁,正是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给游戏充值其实就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而且不是一个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金额达到两万余元,很明显也不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为游戏充值的行为,除非事后经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爸爸妈妈的同意或者追认,否则应认定他的行为无效。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我国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发展迅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现象广受关注,也出现了未成年人为网络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支付较大金额用于充值、“打赏”而形成的纠纷。如果家长遇到孩子大额充值游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结合《民法典》的规定,向游戏方追回充值的金额。
孩子们玩手机网络游戏的时间增多。家长们要多关注他们的日常生活,如果一旦发现自家孩子玩游戏充值,应当第一时间将平台基本信息、账号注册时间、支付清单等证据保留下来,及时与网络游戏平台沟通协商。
此外,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们要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严格把控好未成年人上网时间,防止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同时,也要妥善保管好账户密码、银行卡、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避免孩子做出错误行为,防范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