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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博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7-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博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8日在博野县十八

        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上

        博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文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博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博野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服务民企、司法救助、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等多项工作被《人民日报》客户端、《检察日报》、正义网、《河北日报》客户端、长城网、《河北法制报》等媒体刊发。涌现出新时代冀青之星、全省最美政法干警(提名)等先进典型。

        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我们始终明确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最终目标,紧贴中心、积极作为,全力做好司法保障工作助力务县域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服务民企政治站位始终将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围绕贯彻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意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1]司法政策涉企案件依法从快办理,共办理涉企案件2件2人,不诉1件1人。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对一起橡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不起诉决定。

        (二)细化推进检企共建机制。始终注重探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机制,集中开展“检企共建”授牌活动,智博保温、京博橡胶首批2家重点企业挂牌完成。创新建立“1+1”工作制,以“1名党组成员+1名干警”为模式,成立5个服务工作组,17个包联企业陆续推出送法进企、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廉洁教育、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受到企业一致好评。

        (三)优化保障法治营商环境。始终注重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开展“反洗钱”专项行动,梳理我院办理的七类反洗钱上游案件,发现案件线索5条。积极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法律宣传日、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周以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对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和一起出售盗版印刷资料案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有力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我们始终扛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检察责任,惩恶扬善弘扬正气依法履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97117人,不批准逮捕1523提起公诉148245人,不起诉1519人。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接访下访、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2]共受理来信来访27件,均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全面落实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做到救尽救”,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救助金5万元

        (二)积极推动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全面加强与监察委对接工作提前介入监察委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批准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3件3人;我院抽调专人加入市院办案组,提前介入中央督导组、省指导组督办案件1件。成立由检察长为组长的跨县办案组,办理省政法委督办涉黑案件1件21人,现已全部判决召开“以新时代法律监督助力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和研讨会,邀请县委主要领导到我院作专题宣讲,反响热烈。

        (三)用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我院高度重视涉民生领域案件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以及“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依法守护食品药品安全。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税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环境保护税公益诉讼案件11件,依法及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万余元。

        三、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这一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始终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3人;追诉漏犯9人,追诉漏罪2起;纠正侦查机关违法14次,纠正审判机关违法1次,均已纠正。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份,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针对财产刑执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针对“减假暂”执行监督[3]提出检察建议1份,依法确保刑罚变更执行的公平、公正。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6件。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照市检察院下发的《法院强制划扣住房公积金明细表》,对从县法院调取的26本案卷进行逐一审查,发现涉嫌民事虚假诉讼线索1件。始终关注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办理农民工讨薪讨债2件3人,追回全部薪资,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坚持既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1年以来,积极开展土地执法查处等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依法调取行政执法相关案卷卷宗375册。其中办理的季某某擅自占用土地建设住宅楼行政非诉执行一案,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现已整改完成并回复我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开展各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件。积极推进“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设,签发协作机制意见,为维护我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系统稳定提供制度保障。在开展的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中,对沙窝、冯村古梨园群和一株树龄约150年的银杏树依法进行挂牌保护,为我县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以改革创新为引领,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一年来,我们始终践行“在改革中求突破、在创新中谋发展”这一实践要求,激发活力、增强动能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找准工作发力点,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昂首迈进

        (一)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双责运行模式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4]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讨论案件3件,发表意见2件。完善检察工作综合评价制度,加强检察官员额管理,探索实施检察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评工作,有效发挥“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干警争创意识不断增强

        全面强化案件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重要案件信息、程序性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能公开尽公开。强化涉案财物精细化管理、案件录入及流程监控,用精用准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院领导决策提供精准数据靶向。按要求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自查和互查,共评查案件430余件,我院优秀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6件,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全面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办案全过程,共办理涉未成年批准逮捕案件5件10人,起诉5件27人。深入推进“检教共建”促平安校园建设活动,与县教体局签订《检教共建协议》,实现全县主要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共开展基地参观15次,开放日2次,法治进校园20次,受教人员7000多人。

        五、全面加强教育管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年来,我们始终严把打铁还需自身硬”这一内在要求,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我监督和约束,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全面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检察队伍政治过硬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院领导、支部书记讲党课,组织党史知识竞赛,为预备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共开展红色教育4次,读书班33期,干警理想信念愈发坚定。

        (二)全面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全力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检察长分别向全市检察干警和全县领导干部作专题授课,反响良好。规范完善档案室建设,举全院之力为档案5A级复审作准备我院标准化听证室、办公自动化设备投入使用,检察工作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管理。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机关政治生态持续向好;认真开展线索核查,对上级交办的4条线索按时完成核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完成整改;坚持严管就是厚爱,针对教育整顿工作中暴露出的易发多发问题,建立16项制度机制,让“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成为常态,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我们深切体会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的有力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长期以来支持和关心检察事业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虽然当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与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工作缺乏明显抓手,上下联动与部门联动不够服务方式仍需创新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不充分、不全面问题依然严峻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明显短板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对此,我们将采取务实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党的二十大将隆重召开,冬奥会、冬残奥会即将举办,这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为我们作出了全面部署,描绘了宏伟蓝图做好新一年检察工作,对确保我县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县委和市院的工作要求,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县委1234”总体工作思路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二十项重点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持久的恒心,不减的毅力在深入推进法治博野体系建设中体现检察价值。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治责任,把准工作方向持续强化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时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秉承客观公正立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理念用最新理念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根基

        (二)强化制度引领服务保障大局。坚持少捕慎诉慎押,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新要求,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案件,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司法保护,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

        (三)强化高点定位,提升检察品质全面查找履职不全面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持续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平衡充分发展。深入挖掘检察特色,做实司法救助、公益保护机制建设、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继续依托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深化以案普法;加强检校、检企合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促进社会治理。

        (四)强化问题导向,实现固强补弱做实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在分析的深度广度和专业化上下功夫;做业绩考评管理注重“对院”与“对人”考评的紧密衔接、协调一致坚持效果检验对照位次找差距,不断提高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实现固强补弱。

        强化队伍管理狠抓执行力建设。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规范权力运行,做到岗位有职责、过程有规范、细节有标准、人人有遵循;全面深化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管住“关键少数”,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坚持严字当头,狠抓违纪违法问题查纠,狠抓顽瘴痼疾整治,以过硬的纪律作风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新的一年,博野检察院将以“输不起”的危机感、“坐不住”的紧迫感、“无退路”的责任感、“争一流”的使命感,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在助力治博野、平安博野建设,服务保障保南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新征程上做出好成绩展现新风采

        附件1:

        (仅供参考)

        1.少捕慎诉慎押: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有关文件中明确提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为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采取一系列举措,提升办案质效,强化社会治理,取得良好成效。(见第2页)   

        2.“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收到群众来信信访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程序性回复,对于应当由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要在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情况。(见第3页)

        3.“减假暂”执行监督:减假暂,是对监狱服刑犯人实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统称。“减假暂”是我国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也是司法实践中容易滋生腐败、产生执法司法不公的重点环节。近年来,个别服刑人员通过多次假立功改判、减刑,最终提前刑满释放的事件有所曝光,在减、假、暂中,暂予监外执行中的保外就医尤为受到社会关注,一些人质疑保外就医是权贵罪犯的越狱通道。依法对刑罚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为确保刑罚变更执行的公平、公正,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刑罚变更执行检察职责。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三类罪犯”有重大立功拟提请减刑或减刑幅度大、间隔时间短、考核计分高、假释考验期长等重点案件,通过调阅材料、实地调查、重新鉴定等方式逐一核实,从严把握“三类罪犯”“减假暂”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要求,监督纠正了一批“有权人”“有钱人”刑罚变更执行不规范案件。(见第4页)

        4.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是深化审判监督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列席审判委员会,有利于消除检法双方在法律、法规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提高检法两家的办案质量,使检察机关对审判活动的事后监督前移,使公平正义在个案中得到具体体现,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双赢、多赢和共赢。(见第5页) 
        专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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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博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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