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5日在博野县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博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丽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博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市院“一二三四三”[1]和县委“五四三二一”[2]总体工作思路,突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打击刑事犯罪、强化诉讼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我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未成年人检察、案件管理等工作均排在全市前列。
一、明确服务大局坐标导向,努力服务博野经济发展
始终坚持“在服务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能”的工作布局和理念,不断加大服务发展工作力度,深化创新服务发展举措,努力增强服务大局实效。
(一)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严厉打击涉及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案件,出重拳、下重手、用重典。依法办理了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3件7人,无证经营汽油、非法加工买卖烟草类犯罪6件8人;突出打击实效,依法快捕快诉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的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及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4件5人。
(二)着力服务民生改善和生态环境治理。结合“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犯罪2件2人。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利剑斩污行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积极落实县委、政府部署,配合相关单位对4家“散乱污”企业,进行提升改造,强化整改实效。
(三)着力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立足检察职能,全面了解掌握扶贫资金项目的类型、来源、发放标准、用途、流程等,对扶贫资金、扶贫开发的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实行动态监管。探索“扶贫资金用到哪,预防监督跟到哪”的预防机制,深入7个乡镇摸底调研,通过查询台账、走访农户、与村干部座谈、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核实扶贫资金的实际拨付情况,针对资金发放、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检察建议12条。
二、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始终坚持以法治反腐理念为引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奋发有为地把职务犯罪侦防工作推向新高度。
(一)突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不忘检察初心,牢记反腐使命,用查办职务犯罪的实际成效诠释检察机关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和责任担当。2017年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14人。部门查办了社会影响恶劣、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上亿元的保定市农业发展银行职工玩忽职守案。部门辗转广东、北京、山东等地,行程数千公里,参与查办了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2·22”专案;坚持守土有责,依法查办了曲阳县某局局长涉嫌贪污案。反贪、反渎办案数量和质量均创历史新高,分别位居全市第二名和第五名。
(二)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涉农资金、环境保护、破坏投资环境和市场环境等开展职务犯罪调查活动4次,提出预防农村两委干部贪污贿赂犯罪建议5次,均收到较好效果。参与工程招投标监督22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2次。先后对博程路北延、河龙线绕城改线等5个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全力保障了政府投资和项目资金安全。
(三)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深刻认识、坚决拥护、真心支持十九大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的精神,按照既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圆满完成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人员、职能、机构整体转隶工作。
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坚持以社会治理创新理念为引领,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依法打击犯罪、防控风险、化解矛盾、保障权益。
(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紧紧围绕全市开展的“百日会战”和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各类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2017年共审查批准逮捕55件70人,不批准逮捕9件12人,提起公诉88件140人。依法公诉了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的王某某诈骗案和以裴某某、郭某某母女为首的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受害群众遍及全国各地的10人电信诈骗案,有效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积极应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新形势,牢牢把握十九大安保维稳主线,加大排查力度,准确掌握检察环节存在的各类矛盾隐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保障十九大期间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涉法中心接访、预约接访、定期走访等形式,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件,接待群众来访42件90人次,连续多年保持零涉检访,群众满意率100%。
(三)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紧扣“两法衔接”[3]链条,督促各行政单位依法履职,监督县人社局移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件。扎实推进“护蕾工程”[4],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实行侦、捕、诉、访一体化办案模式,与爱心企业、县教育局分别签订帮护协议,筹资80万元建立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开展预防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活动,搭建联动平台,围绕学校、学生、安全主题,实现共建共治,为建设平安博野作出应有贡献。
四、不断强化诉讼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以权力监督和权利保障理念为引领,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在履行监督职责中扞卫公平正义,用检察担当铸就多元化诉讼监督大格局。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意见3件次,纠正漏捕1人。加强立案活动监督,结合“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对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活动”,办理立案监督案件7件。强化审判监督职能,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提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意见3件次,提请市院抗诉3件4人。
(二)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牢牢把握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新要求,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督促履行职责等多种监督方式,积极探索公益诉讼[5]模式,对国有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行政机关违法使用职权或不作为案件线索进行排查,办理法院审判活动监督案件9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案件13件,提起再审检察建议1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三)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监管活动监督,维护监管秩序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60人次,召开联席会议12次,消除不安全隐患2起。深入全县7个乡镇,对被判处缓刑、监外执行人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对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6],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件3人,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五、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始终坚持以检务公开理念为引领,以新媒体建设为抓手,部署开展司法改革年活动,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品质,检务保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
(一)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落实检察业务权力清单,探索打造“办案业务+综合业务”司法责任制双责运行模式,入额院领导及员额检察官实行常态化轮案,纳入绩效考核。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健全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用审判定罪量刑的标准规范约束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
(二)强力推进检务公开。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上下功夫。坚持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30余人走进检察院,零距离感受阳光检察,了解透明执法。深入推进“互联网+”新媒体建设,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门户网站共发布文字、图片类信息3000余条。有效利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8件,终结性法律文书285份,重要案件信息25条。
(三)全面加强内部监督。实施立体动态监督工程,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内部监督。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先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4次,评查案件122件,制发《评查通报》4期。在2017年市院组织的案件评查中,我院无一起瑕疵案件和问题案件,受到通报表扬。2017年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的案件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满意率100%。
六、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检察事业新发展
始终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理念为引领,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教育检察人员始终坚定信念、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一)加强教育引导提升素质能力。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准则、条例”学习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学严做,真改实干。先后参加公务员培训、入额人员轮训、业务应用系统培训等20余次,并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检察系统网上考试,取得优异成绩。
(二)树立正确导向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活动,深入落实“两个责任”,重申工作纪律、办案纪律、财务制度等,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树立“干净、干事、干成事”工作导向。各部门负责人向主管检察长、党组成员向检察长签订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证队伍管理不出任何问题。
(三)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推进电子检务工程[7]建设,形成检察专线非涉密网络结构。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先后购置安装了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委会子系统和无纸化会议系统[8],提高了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全面推进司法办案、检务公开等“六大平台”[9]建设,实现了对检察工作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各位代表,我们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理解、关心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工作,虽然各项检察业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力度仍需加大。二是改革中新旧办案机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调适得还不够到位,一些检察干警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还没有跟上改革的节奏。三是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还不够高,科技手段对司法办案的促进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
各位代表,县委十二届全会吹响了“站位新时代、建设新博野”的强力号角。新的一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主动认识、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融入京津保率先联动发展大局,继续坚持县委“五四三二一”的总体思路,更加注重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更加注重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更加注重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更加注重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立足职能,紧紧围绕三大主体战略和“两城一区一基地”发展定位,在脱贫攻坚、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等重大部署上持续发力。加大精准脱贫精准扶贫检察保障力度,从严从重惩治扶贫领域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继续完善开发区检察室和检察联系点建设,细化实化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重点工业园区和重大工程项目的贡献率。
二是更加注重检察监督主责主业。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及背后的“保护伞”等犯罪。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加快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监督平台,持续深化“两法衔接”工作重大成果。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大力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诉前作用,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更好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三是更加注重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全面落实检察官职业保障等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司法改革落地见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不断纠正“四风”,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四是更加注重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建立健全与县监察委员会的办案协作,形成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效对接,通过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司法审查、提起公诉等办案机制,强化自身适应性改革,不断巩固和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努力在更高层次更高起点上,实现反腐败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各位代表,检察事业已经迎来改革的又一个春天,驶入科学发展的快车道。新的一年,我们将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走好检察工作的新长征路,以县委全会提出的“站位新时代,建设新博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博野跨越崛起,奋力开创建设产业新城经济强县新局面”为目标,做出检察机关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市院“一二三四三”总体思路:紧紧围绕一个工作布局,在服务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能;牢牢把握两个基本定位,践行省院“八个”新理念和落实市委“三大主体”战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从办案大市向办案强市转变、社会治理创新;狠抓四个工作着力点,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多极支撑、打造亮点,增比进位、再攀高峰;促进实现三个效果统一,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承担起服务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的历史使命。(见第1页)
[2]县委“五四三二一”总体思路: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五”是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四”是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三”是大力实施协同发展战略、转型发展战略、生态发展战略“三大主体战略”;“二”是深入开展大招商、招大商项目建设和县城建设扩容提质两个攻坚行动;“一”是奋力实现“建设产业新城、经济强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发展目标。(见第1页)
[3]“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见第4页)
[4]护蕾工程:是保定市未检部门开展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以及挽救帮教未成年人的系统工程,对全市未成年人形成了综合化预防保护帮教综合体系,为未成年人撑起了有力保护伞。(见第4页)
[5]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见第5页)
[6]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见第6页)
[7]电子检务工程:是指检察机关利用内部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办公,在相关单位和本单位部门之间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信息共享和实时通信,通过网络与社会公众进行双向信息交流,实现检务工作电子化。(见第8页)
[8]无纸化会议系统:无纸化会议系统是使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无纸化会议交互系统、现代通讯技术、音频技术、视频技术、软件技术,通过文件的电子交换实现会议的无纸化。(见第8页)
[9]六大平台: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见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