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0日在博野县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博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丽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博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博野检察稳步提升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博野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进步。我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1]、公益诉讼工作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涌现出全省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全市最美检察人、全市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市级巡讲员、最美扶贫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司法保障工作。
(一)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019年,共办理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案件65件。始终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对涉民企案件依法从快、从简、从宽办理。始终把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开展涉案企业调查评估,走访民营企业10余家,适时向行业协会发出检察建议,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造成的影响。
(二)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坚持发挥派出单位“后盾”作用,拿出2万元支持所驻贫困村建设,积极协调翻建东风桥,筹建村扶贫励志暖心超市,组织全体干警为超市捐款捐物。开展经常性的扶贫工作培训,扎实做好帮扶干警法律政策和扶贫政策宣讲,帮助贫困户圈建围墙、清理卫生、粉刷墙壁等,努力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三)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打击污染环境犯罪2件3人。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办理相关案件4件。紧紧围绕白洋淀流域上游生态环境治理,对县域内潴龙河、孝义河、月明河、小白河等河道进行全线实地踏勘,办理案件32件,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份,有力促进全县生态治理。
二、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一年来,我们始终依法履行审查起诉职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有力促进法治博野、平安博野建设。
(一)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2019年,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82件117人,提起公诉141件197人,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100%。全力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2]制度,我院办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件在简易程序基础上,探索构建“十个集中”快速办理模式,该案的经验作法被选为全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并被省市媒体转发。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及3个月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制度,共接收来信3件,完成上级院转交信访案件4件,均得到妥善处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3],成功办理一起集资诈骗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通过释法说理、教育引导方式,化解群众性上访隐患3起,今年以来无涉检信访案件发生。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青年干警利用“赶圈集”的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9次。同时针对不同地域、不同人群确定宣传内容,做好分析总结,确保宣传效果。升级完善“两法衔接”[4]信息共享平台,涵盖自然资源、环保、交通、食药、烟草等重点领域,利用平台进行案件信息比对,开展摸排行动,监督效能全面提升。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一年来,我们始终聚焦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全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始终突出法律监督主业,发现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并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纠正侦查机关违法5件5人,追捕漏犯1人,追诉漏犯3人,追诉漏罪1起。注重审判监督,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监督及时办结,并就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确保司法公正。
(二)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监管活动监督,开展安全大检查3次,消除不安全隐患1起。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督检察,联合县司法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依法履行特赦监督检察,严格执行审查标准,提出特赦检察意见书1份。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件。
(三)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4件,行政监督案件18件。针对我县北杨镇13家食品企业未安装厂区排口流量计、固体废物垃圾随意堆放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涉案企业均已整改到位。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活动,依法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的检察建议,着力预防国有资产流失。
四、释放检察能量,打造检察亮点
一年来,我们始终牢固树立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新思路,不断凝聚检察智慧与力量,努力提供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受理群众举报、部门移交、案件倒查线索14条。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成功办理陈某等七人涉恶案件,坚持检察长带头办案,成立办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并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二)努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建立预防校园性侵害协调联动网络,借助微信平台定期发布宣传短片、视频和法律法规,实现法治教育线上线下全覆盖。与县教体局联合制定法治教育活动方案,以我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为依托,定期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受教师生500余人,受教学校10余所。我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被列为博野县青少年维权教育基地。
(三)强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始终坚守公益保护新使命,开展了“舌尖上的安全”、“5+7”专项整治、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6件。针对网络外卖平台存在的餐饮安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对43家网络餐饮商家进行规范整治;办理的医疗废物类案件,涉及我县7个乡镇的10家卫生院,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切实保障了公众健康安全。
五、强化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一年来,我们始终强化内部监督,转变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品质,司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全面发展。
(一)以信息化提升办案质效。对机房进行升级改造,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等运行流畅。安装智慧刑检软件应用系统,实现证据审查、量刑研判、文书生成等精准快,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大幅提高。积极开展技术协助、技术性证据审查、勘验检察,办理技术协助类案件300多件,信息技术与办案融合度不断增强。
(二)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开展多主题检察开放日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工作者、民营企业家、劳模代表等30余人走进检察院,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有效利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终结性法律文书已全部上网公开。借助新媒体搭建检察公共关系新平台,新媒体关注度、活跃度、订阅数、转发数、收藏数不断攀升。
(三)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工作,受理案件232件,均做到及时分流、运转流畅。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对2019年全部案件进行评查,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收集县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息,邀请参观12309检察服务平台[5],办理申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件,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六、强化责任担当,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空前提高。
(一)加强教育引导提升素质能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积极组织检答网、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的下载学习,以学习教育激发检察干警内生动力。
(二)加强文化建设激发队伍活力。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党员活动室建设,发展预备党员2名,推选入党积极分子4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干警赴井冈山、延安、阜平革命老区学习,感悟革命精神,爱国热情不断激发。鼓励青年干警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选拔赛,经过层层竞逐,我院刑事检察部2名干警入选全市最美检察人和保定市未成年人法治巡讲团成员,展现了新时期检察干警拼搏向上的良好风貌。
(三)树立正确导向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落实上级重大部署专项自查、全市检察机关自查自纠等各类专项活动4次。圆满完成检察系统内巡察工作,全体干警担当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我们深切体会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的有力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长期以来支持和关心检察事业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的看到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风险、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工作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行政检察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如何更有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持续用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待进一步协调推进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着力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即将迎来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我院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的安排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淬炼初心,砥砺奋进,全力奏响新时代博野检察最强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主动作为,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上体现新担当。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建立健全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惩防教育机制,落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措施,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落实平等保护措施,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二)精准监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取得新成效。坚持精细标准,强化检察监督,积极延伸职能,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十二项重点工作”[6]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畅通监督渠道。
(三)履职尽责,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上展现新作为。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激发未检工作活力,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博野。
(四)深化改革,在推进检察创新发展上寻求新突破。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进“捕诉一体”,做到“谁批捕、谁起诉”。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等制度。深化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提升科技与业务融合度。
(五)从严治检,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展现新风貌。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梦想。新的一年,博野检察院将坚定信心、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博野、平安博野作出检察机关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为遏制和减少未成年学生遭受违法侵害,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史上首份检察建议书,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建议,被称为“一号检察建议”。(见第1页)
[2]认罪认罚从宽: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见第3页)
[3]“枫桥经验”:枫桥经验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见第3页)
[4]“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见第3页)
[5]12309检察服务平台:又名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见第6页)
[6]12项重点工作:即保定市检察院傅君佳检察长在全市检察工作推进会上提出,具体指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减少无罪判决、降低案件比、羁押必要性审查、提高民事检察质量、提高行政检察质量、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加强未检工作、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入额院领导办案、积极使用简答网。(见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