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野县检察院充分融入检察数字化发展战略格局,在行政机关部分行政执法权下放到基层乡镇政府后,开拓工作思路,对“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升级、拓展,将基层乡镇政府执法信息纳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消除行政执法监督的“真空”地带。
2020年7月,博野县部分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到乡镇政府,实践中,因原有“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不能录入乡镇政府执法信息,检察机关履行对乡镇政府的行政监督职能受到限制。针对此问题博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文春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提出将乡镇政府执法信息纳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支持。为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博野县检察院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召开工作推进会,阐明乡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工作要求,会后检察机关和乡镇政府执法部门积极协作配合,仅用两周时间完成了全县7个乡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电脑设备和应用软件的安装调试,为确保平台顺畅运行,检察干警集中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平台操作流程和信息录入培训。
乡镇政府“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正式投入运行后,全县7个乡镇政府执法部门陆续录入了近几年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40余件,检察官通过对平台数据信息筛查和分析研判,发现乡镇政府执法过程中普遍在处罚程序催告、告知诉讼途径、调查终结审批程序等方面存在违法情形,遂启动类案监督程序,向相关乡镇政府制发了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书4份,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全部被采纳,为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各乡镇政府针对检察建议书所列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对近年来办理的案件全面排查、整改。
为进一步提高检察监督质效,促进乡镇政府规范、正确执法,博野县检察院与各乡镇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一是联席会议机制,检察机关与乡镇政府执法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两法衔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研讨和交流,研究解决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具体问题;二是信息共享机制,乡镇政府执法部门将查办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全部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法律文件共享、案件线索信息共享、案件处理程序信息共享、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共享;三是协调配合机制,各乡镇政府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于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可以将案件情况向检察机关通报并咨询。
下一步,博野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不断拓宽工作思路,通过数据智能助力检察履职,为数字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