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市县党代会和全市检察长座谈会议精神,结合省院和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促进和谐”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我院决定在全院深入开展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促进和谐”为主题的大规模干部下基层活动,并将其与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
二、方法步骤
(一)迅速动员,抓紧部署(10月21日-31日)。组织召开全体干警动员大会,专门进行动员部署,把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院的安排和部署上来,并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任务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的展开。
(二)深入基层,摸清底数(11月1日-30日)。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全员上阵,集中力量到一线去、到矛盾最集中的地方去”的要求,依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组织发动检察人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护民权,真心实意帮困,千方百计解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我院分派下基层党组成员、涉农检察工作队员和群众工作站工作人员27人,分别深入全县7个乡镇、重点村,每月逢五下基层,宣传法制、接待来访、受理举报、查办案件。重点围绕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基层民主选举、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发放、诉讼信访渠道畅通、农村信访化解代理、社会管理创新、农村监外“五种人”监督管理涉农案件绿色通道机制、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机制、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等课题,采取登门走访、调研座谈、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深入调研,全面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材料,形成高质量调查报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明确责任,分类施策,合力攻坚。
(三)发挥职能,解决问题(12月1日-2012年2月10日)。认真落实省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把化解矛盾、服务群众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根本目标。要大力查办和预防涉及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着力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四)总结提高,健全机制(2012年2月11日-29日)。要对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肯定取得的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将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务实、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
三、活动重点
(一)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从现在开始,结合年度检察工作报告,征求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安排专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联络,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们的联系,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设并发挥好“文明接待室”的工作。一是在接待室配齐饮水机、空调机、沙发、常用书籍、必备药品等设施,为来访群众提供良好舒适的环境。二是坚持检察长定期接访制度,做到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了解情况细心,疏导解释耐心,排忧解难真心。三是坚持首办责任制,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第一次负责接待的检察人员跟踪督办到底。
(三)结合执法大检查工作,解决好涉检访问题。要结合市院的安排要求对近期执法工作情况开展一次大检查活动,集中解决一批涉检访问题,集中检查结束后,相关科室要认真写出专项检查报告。同时针对执法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院党组要积极研讨,商定整改措施,完善办案机制,堵塞漏洞。
(四)结合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涉农检察工作。一是按照全市涉农检察工作会的工作思路和安排部署,突出办案职责,加大检察监督的力度。全面履行职能,不断深化认识、创新方法、完善机制、狠抓落实。二是继续推行涉农检察联合办公室的机制完善等工作,确保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延伸到基层、延伸到农村,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司法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检察机关与农村群众工作站的联系进一步深化涉农检察工作。
(五)结合帮扶工作,进一步做好亲民爱民工作。一是继续坚持好领导干部进村入企制度,围绕群众关心的教育、就医、养老、食药、住房等问题,帮助群众及时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二是结合亲民爱民活动,对帮扶对象进行一次集中慰问。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四访四问”活动(家庭有重大变故的必访必问、闹矛盾纠纷的必访必问、生活遇到困难的必访必问、思想情绪不稳定的必访必问),多了解群众疾苦,化解矛盾隐患,为困难群众、困难干警办一批实事好事,密切干群关系。三是信访化解工作。以“理旧案、清重案、防新案”为重点,解决涉检访案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并限期办结;认真妥善地做好每一个涉检访人员思想稳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博野县人民检察院
2011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