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内丘县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乔倩
大型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极易发生未成年人走失问题。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要求,此类场所运营单位应当设置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但多数运营单位的落实情况不尽人意。
河北省内丘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联合当地多家单位,创新建立搜寻机制,并开展实地演练,将搜寻效率提高了四倍。
每当这座小城里的搜寻安全警报声响起,走失未成年人家长内心的煎熬便得到缓解,急促而安心的警报声,体现出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关切和大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