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积极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与区域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努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聚焦检察服务,着力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大局中谋划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开展征地拆迁领域的专项执行监督活动,当好政府的法治参谋,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保驾护航。突出以人民为中心,致力维护民生民利。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打造智能化便民利民新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
提升政治站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体现检察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统筹协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组织保障。采取“三个结合”,做好线索摸排处置工作。一是“回头看”与“在办案”相结合,深挖隐藏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二是“部门办”与“联席会”相结合,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共享、移交、反馈机制,形成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合力。三是“强宣传”与“重举报”相结合,营造社会参与氛围。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确保精准有效打击犯罪。与运河公安分局、高新区公安分局签发《意见》,开设“绿色通道”,加快办案节奏, 提高办案质效,快速、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转变监督理念,在法律监督中彰显法治权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围绕多元格局,做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人权保障,积极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紧贴人民群众需求,构建公益诉讼检察新格局。切实担负起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重大责任,认真履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责。做好专题汇报,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确保了公益诉讼工作落地落实。多管齐下,拓宽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来源。运用诉前程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脚踏实地重自强,努力塑造职责使命担当新形象。坚持政治建检,不断强化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检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坚持业务立检,大力提升检察职业素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坚持纪律管检,严格监督管理检察队伍,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廉洁行使。
作者: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