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通篇贯穿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这一根本政治要求,凸显了鲜明的政治主题。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深耕主责主业,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条例》的核心要求。《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系统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等重大问题,是党内法规建设的重大成果。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条例》中贯穿始终。《条例》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用专章规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明确了党中央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突出位置,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深刻认识《条例》在政法、检察工作发展历程中的里程碑意义,增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不断提升贯彻落实《条例》的政治自觉,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全过程各环节。要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贯彻落实《条例》,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从政治、法治、实践三个维度去深刻地认识《条例》作为专门规定政法工作的党内法规的重大意义,把《条例》精神吃准摸透、学懂弄通、做深做实。要带头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接受地方党委领导,依规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完善贯彻执行党委决策部署的机制。要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以党组建设带动检察机关党建强起来、业务强起来、队伍强起来。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细化具体举措,把《条例》规定具体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作者:宁晋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