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成立近百年来,首个针对政法工作的党内法规,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立规矩、定方圆,对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重大问题作出全面具体规定,这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是第一次。《条例》颁布后,我们定州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在全院干警中传达领会和贯彻,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入行。
树立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意识。全面贯彻《条例》,切实做到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统一,确保检察工作在正确政治方向上砥砺前行。作为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在工作中必须率先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最根本的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政治意识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同时,必须主动接受地方党委及其政法委员会的领导、指导和协调。
树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规矩意识。政法工作“政”字当头,要把讲政治的要求实实在在地、原原本本地贯彻到请示报告制度之中。特别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行检察职责统一起来,既审时度势做好请示报告工作,又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作为检察长,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勇于担当的意识,切实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自觉把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作为贯彻《条例》的有力抓手,对于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措施、重大事项贯彻落实进展和结果、队伍建设等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条例》在检察各环节的落实落地。
树立不折不扣执行党委决策部署的责任意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作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带头深入一线抓工作,带动全体干警重心下移,全力以赴抓好省检察院和市委部署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检察院党组把学习《条例》与落实全省“3689”工作思路、省检察院党组贯彻省委“三深化、三提升”活动部署和定州市委“12339”全市发展布局相结合,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牢牢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落实抓在手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完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提升服务大局成效,努力为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定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树立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自觉意识。《条例》的颁布,对基层领导干部提出更高的要求。作为基层院检察长,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我警醒、自我约束,严于律己、防微杜渐,时刻保持艰苦朴素的本色,以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决心和实实在在的行动,凝聚奋进崛起的正能量。始终扛起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坚定不移纠正“四风”,锁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努力锻造听党指挥、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作者:定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