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理论研究
        理论研究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时间:2019-02-22  作者:石培德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新的职责。2018年以来,盐山县检察院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注重实效,积极稳妥向前推进,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了“开门红”。

          领导重视铺路。我院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撰写了“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支持。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我院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并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推动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从而为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

          广泛宣传造势。为了提高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我们组织干警深入庆云等乡镇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宣传公益诉讼制度规定、重大成效和典型案件,鼓励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为了取得行政机关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院与县监察委建立案件线索相互移送机制,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凝聚监督合力。召开了公益诉讼联席会议,与县国土局、环保局等16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常态化联系。开展了“木兰有约——公益诉讼专题法治宣讲”活动,营造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机制,行政机关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调取行政执法证据材料或询问行政机关相关人员,及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积极主动依法履职或纠正违法行为,并按照要求书面反馈办理情况。

          多赢共赢见效。我院正确妥善处理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的关系,重视发挥诉前程序督促相关主体自行纠错的功效,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及时进行诉前整改,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实现“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价值目标。截至目前,我院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件,立案审查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督促、指导行政部门积极履职,解决了多项人民群众“急、难、盼、怨”的民生问题。针对开发区土地闲置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国土部门收回8.2万平方米国有土地。这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促成了全县范围闲置土地的专项清理活动,起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督促城管局和盐山镇政府治理恢复被污染坑塘1个。开展了“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督促食药监局对53家早餐店和578家网上餐饮经营者进行了专项整改,有效保障了饮食安全,典型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作者系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