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是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文安县检察院共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件,启动诉前程序并办结22件,取得了显着的成效。
县委高度重视,全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文安县委、人大、政府多次听取县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指导并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县委书记陈玉亮在相关会议上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公益诉讼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基本要求、工作部署、机制衔接、经费保障、个案办理等多方面全力支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县“两办”下发文件,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加大公益诉讼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主导作用,开辟专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公益诉讼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公益、促进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县检察院和县政府法制办联合主办公益诉讼宣讲,结合具体的公益诉讼案例,就各类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现象、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公益诉讼的原则和任务、检察公益诉讼的受理范围,以及行政执法机关应如何正确应对等,向行政执法人员、乡镇干部及乡镇企业代表进行了详细讲解。
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益诉讼取得实效。一是建立定期汇报机制。县委、县人大定期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专项报告,加大对公益诉讼的监督与指导,确保公益诉讼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二是与行政机关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加强“两法衔接”平台的责任管理,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以及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与行政机关建立日常联系沟通工作机制,在信息共享、技术咨询等方面加强协作。三是与县法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开展对公益诉讼理论和实务问题的研究,健全完善公益诉讼案件诉讼和审判工作机制,加强对实务问题的沟通,协调做好案件的起诉、审理、裁判、执行等工作。四是与县监察委建立职务犯罪线索移送机制。对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监察委移交。
突出监督重点,全力服务文安县域发展大局。一是突出重点区域监督。结合“蓝天行动”“利剑斩污”和“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等活动,重点加强对环雄安新区周边乡镇、106国道两侧等区域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二是突出重点领域监督。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努力推动构建更加严格的安全监管体系。积极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坚决杜绝国有资产流失。三是突出重点案件监督。我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新镇镇政府发出坑塘整治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接到检察建议后,新镇镇政府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坑塘治理方案,对坑塘周围有无排污口进行地毯式排查,排除了企业非法排污情形,并投入30万元对坑塘垃圾进行打捞和无害化处理,共清理坑塘水面、岸体垃圾180吨、周边安装围挡900米,设置环保警示牌16块,区域内坑塘水质状况明显好转,为全力建设新时代美丽幸福新文安做出了贡献。
(作者:文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