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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论研究
        精准发力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时间:2017-10-16  作者:王淑娟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2017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全面落实、加快推进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检察机关应不断开拓检察工作新模式,强化大局意识,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找准切入点,找实契合点,精准发力,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在维护优质的环境资源上着力,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祥和的社会环境

          以法律手段维护优质的环境资源,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在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坚决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职务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导致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的案件。高度重视在“供给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钻改革空子,侵占国家、公共利益等问题,以及在惠农政策、土地流转过程中,潜在的普遍刑事犯罪与经济犯罪。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坚决预防和打击各类妨碍项目正常建设的犯罪行为,促进区域市场规范有序。

          在着力服务转型方面,做好以下几点:在办理涉企检察业务环节,提倡快捷型服务;针对国企、民营企业性质不同,提倡个性化服务;关注企业成长,提倡实用型服务。

          在化解社会矛盾上着力,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重点开展涉检信访风险防范评估预警机制建设,对涉检信访案件逐人进行解决,对有理访的坚决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对无理访的做好息诉息访工作。

          开展无涉检信访院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维稳能力。积极构建“大接访”格局,实行人性化接访,引导和支持当事人依照法律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努力做到矛盾调处在基层,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深入开展大型公益普法宣传活动。依托“木兰有约”“送法进乡”等活动大力开展法律宣讲,关爱青少年成长,关注农村各类型犯罪的预防,让法治理念培育在课堂、扎根在基层,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

          在强化诉讼监督上着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诉讼监督是重头戏,必须唱好,唱出地方味道,唱出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和监督公权的主旋律。基层检察院是诉讼监督的主角,工作中应盯住热点搞监督,重在办案;应盯住难点搞监督,加大对刑事和治安案件的监督;应盯住重点搞监督,涵盖对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刑罚执行及相关的程序性裁决的审判监督;应盯住新点搞监督,紧紧抓住刑事执行检察实现审查工作从“办事”工作模式向“办案”工作模式转变。

          在强化跨地区合作上着力,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筑建起坚固的法律屏障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离不开各地的协同配合,各区域的检察机关也要积极参与其中,投入到三地发展大局的协同合作之中,关键要做到并做好以下几点:牢固树立检务协作意识;加强资源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区域检务协作机制,实现检务协作的便利化。

          (作者: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