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河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建华通报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刘文海发布全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
省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李强主持发布会。
4月25日上午,河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建华通报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刘文海发布全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李强主持发布会。人民网、检察日报、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河北青年报、河北工人报、百度河北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侯建华介绍,河北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与北京、天津检察机关会签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协作意见,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40件197人,不批准逮捕81件132人;提起公诉270件487人,不起诉20件5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11人,监督撤案2件2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省、市两级检察院陆续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部分基层检察院也成立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案组或指定专人负责,由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经济犯罪检察部门选派素质高、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统一办理涉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对知识产权案件开展“一案四查”“一案四评估”,同步审查是否涉行政违法、刑事追诉、民事追责、公益诉讼线索等情形,突出强调对案件的全面审查,打破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壁垒,实现办案理念融合和工作整合。
侯建华介绍,下一步,河北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领域产品、生命健康产品、环境保护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文化体育产品等侵权假冒行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商业秘密以及涉新业态新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重拳出击,形成震慑。强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稳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通过办理典型案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健全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为促进我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水平治理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