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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
        河北省检察机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时间:2020-06-08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法制日报》记者:刚才,听赵检说,全省检察机关收到万件的信访材料,工作量非常繁巨,检察机关内部是如何规范这些信访材料的回复、流转、办理程序的?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智慧感谢您的提问。正如您所说,检察机关面对大量的人民群众的信访,要做到“件件有回复”确实面临很大的压力和挑战。省检察院党组和丁顺生检察长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明确要求做到“三个确保”,确保每一件群众信访都能有回音、有着落,确保每一件群众信访都能得到及时依法处理,确保每一件群众信访办理工作统一规范、不出差错。为认真落实院领导的要求,规范高效办理群众信访工作,我们建立了很多工作机制,制定了很多具体的工作标准,一是规范来信受理登记,做到台账清、底数明。明确群众来信统一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归口处理,院领导和各部门收到的群众来信一律转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统一对每一件群众信访建立台账,对信访人基本情况、信访主要内容、基本诉求,以及分流处理、回复答复情况等信息逐项录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二是规范来信办理和流转程序。属于本院管辖且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及时进入办理程序,移送相关业务部门进一步审查;因材料不齐,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列出补充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来信人补充。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制作分流转办单,移送有管辖权检察院办理。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将材料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引导来信人向有关机关反映。三是规范回复、答复时限和标准。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收到群众信访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第一次程序性回复,如果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我们就会及时移送到相关业务部门进一步审查。各相关业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移送的群众来信7个工作日以内告知来信人信件的去向,这是第二次程序性回复。承办部门一般应当收到移送的群众来信之日起3个月以内答复办理结果3个月以内不能办结的,报部门负责人决定,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来信人所涉事项重大、疑难、复杂,在延长期限内仍不能办结的,应当每个月向信访人答复一次办理进展情况,直到这个信件办结。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实现回复与答复对接,保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每个环节有回复,保证回复质量和效率。 

          《河北日报》记者:请问检察机关内部有哪些监督问责的举措来保障“群众件件有回复”这项工作的落实? 

          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朱新燕:谢谢您的提问。我们建立了一系列监督问责工作机制来保障“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这项工作的落实,一是针对本级院具体承办部门3个月内无法办结的案件,运用信息化手段,到3个月的时候,如果没答复,信访信息系统、办案系统就会亮红灯发出预警,提醒和督促具体承办部门或承办人进行答复。二是对于下级检察,是不是做到7日回复和3个月答复,上级院可以通过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进行追踪,追踪每一起信访件回复答复动态和具体流向,不仅做到“件件有回复”还做到“事事有着落”。实行月通报制度。省检察院每月定期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群众来信情况,同时把做得好的、做得不好的都点名通报力度很大,效果也很明显四是加强实地督导检查。针对群众来信接收管理、审查分流、程序性回复、办理答复等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省检察院检察官深入到市、县检察院,进行督查督办,督促整改,从严从实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全面规范和提升群众信访办理工作。 

          谢谢。   

          长城新媒体记者可否简要介绍一下疫情防控期间,我省检察机关采取了那些工作措施,做好群众信访工作? 

          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朱新燕感谢您的提问,您的问题针对性很强。省检察院党组和丁顺生检察长对疫情期间做好群众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大年初二,丁检就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起研究这项工作。为全面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最高检、省联席办通知要求,省检察院于1月31日向社会发布公告,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引导群众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反映诉求。为做到防疫和群众信访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省检察院专门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接访大厅暂时关闭的情况下,更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群众来信、网上信访、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岗位工作人员在岗在位,“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承诺在疫情期间更要兑现到位。与此同时,积极延伸职能,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疫情防控工作突出问题或举报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规范记录及时通报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今年第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信访4152件,其中,接收来信1607件,处理网络信访952件,接听热线电话1281件。对于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明确的群众信访,均做到了“应回尽回”“能回尽回”。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确保疫情防控与检察服务工作同步开展,结合全省疫情防控形势,自2020年5月18日起,在严格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省检察院接访大厅恢复开放。省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本地防控形势,也陆续恢复接待群众来访。自恢复接待群众来访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接待群众来访1270多次。当然,我们仍然倡导信访群众通过邮寄信件、网络信访、拨打热线等非接触式信访,足不出户解决问题。全省检察机关会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