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处理,能够实现有效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12月26日,在省检察院通过省政府新闻办平台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树勇通报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刘谨发布3件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主持发布会。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做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进一步从立法角度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地位和作用。为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有效实施,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发挥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诉讼全流程的衔接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稳步推进,成效逐步凸显。今年1—11月,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44.07%;9月、10月、11月分别达到73.6%、81.74%、83.4%。
高树勇介绍说,省检察院高度重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今年以来,多次专题部署、调研、通报、督导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稳妥有序推进。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目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稳定在80%以上。同时,着力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效果。为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加强对检察官的培训、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业务指导等举措,确保量刑建议更加准确、适当,以更好地激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激励机制”,展开控辩双方平等沟通与协商,形成合意,促进犯罪嫌疑人尽早认罪服法。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逐步上升,量刑建议采纳率也逐步上升。今年1至11月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62.8%,量刑建议采纳率为81.1%。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效率的重要方式,构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有序衔接的诉讼体系,形成诉讼程序与案件难易、刑罚轻重相适应的多层次案件处理机制,为推动简案快办,难案精办,为不同类型案件的及时有效处理提供了依据。”高树勇介绍说,为进一步提升诉讼效率,全省检察机关强化办案流程精简,在文书流转、程序衔接上做“减法”,节约办案时间。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实施集中移送审查起诉、集中告知、集中分别讯问、集中出庭,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设置专人或者专门办案组,真正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着力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全面提升诉讼效率。今年1至11月,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占比60.7%。
此外,省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落实。坚持依法从宽,从强制措施适用、起诉必要性和量刑优惠等多个层次探索从宽刑事的丰富性和层级的差异性,充分发挥不起诉的审前分流和过滤作用,确保实体从宽落到实处。今年1—11月,认罪认罚案件不起诉处理的占9.9%。积极探索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和公开宣告制度,规范办案程序,确保检察机关的决定客观公正。同时,多渠道、多层面、多领域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各阶层的关注度和认可度,确保适用案件应用尽用。结合办案,加强释法说理,鼓励更多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提升当事人对司法处理结果的接受度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