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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
        省院出台指导意见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
        时间:2015-10-19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0月19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进行详细解读。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任国强主持发布会并介绍了《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

          该《指导意见》包括8个方面30条具体措施,包括依法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着力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强化矛盾纠纷化解、依法打击各类危害重点项目建设的犯罪活动、积极查办危害项目建设的职务犯罪、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机制、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

          任国强介绍,《指导意见》是省检察院落实中央、国务院《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重大举措。《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把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根本目标,把围绕“三区一基地”建设开展检察工作作为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正确的发展理念和司法理念作为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本遵循,把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司法办案作为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本途径,把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意办案方式方法作为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本要求,把深化检察改革作为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能力的重要抓手,是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任国强表示,《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将河北定位为“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廓清了河北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路径。《指导意见》瞄准河北定位,把围绕“三区一基地”开展检察工作作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突出重点,集中用力,聚焦重大关键问题,着力服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保障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建设顺利推进,着力服务企业发展,保障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服务新型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服务生态环境建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生态环境支撑,对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任国强最后表示,《指导意见》立足检察职能,遵循检察工作规律,突出强调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打击刑事犯罪、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等职能作用,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有鲜明的检察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