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省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最高检、省委政法委通知精神,并就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能动履职,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抓细抓实抓到位。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区域司法协作,扎实推进法治雄安建设,落实“四个办奥”理念,促进全省开创“两翼”发展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检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工作。坚决克服松懈、厌战心态,紧盯各类风险隐患,强化检察环节各项措施,切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依法打击各类危害疫情防控和防汛工作犯罪,依法办理涉及疫情防控和防汛案件,突出惩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以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为载体,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疫情防控和防汛工作。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采取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的举措,确保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万无一失。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外出报告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加强个人防护,严格控制各类培训、会议和业务竞赛等集体活动。增强防汛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加强检察机关汛情隐患排查整改,做到未雨绸缪,不发生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