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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检要闻
        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时间:2021-07-16  作者:赵立谦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暑假来临,天气炎热,不少孩子喜欢游泳降暑,因此暑期也成为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暑期溺水事故,守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河北省检察院于近日印发通知,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至9月1日,在全省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守护儿童暑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据介绍,专项活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教育、水利、城市园林绿化等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河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立足自身职责做好预防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专项活动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依据《河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向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督导各类中小学校向家长尽到暑期安全警示提示义务,引导家长增强防范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此外,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立足本地水库、水系、公园、内河、旅游景区水域实际情况,依规向本地水利部门、城市园林绿化部门、旅游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所负责水域安全管理,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对本地因建筑工程形成的水池、水坑及闭坑矿山遗留的坑洼进行摸排,存在风险隐患的,依规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监管,落实防范责任。对于乡村、社区中存在隐患的水池、水塘等危险水域,依规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做好设立警示标志、全时段巡逻巡查等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