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群众获得感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保定市副市长、农工党保定市委主委 杨伟坤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事就是天大的事。”最高检对严重损害群众获得感的犯罪,秉持尽管案值不大也坚决惩治的做法,得到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保定市副市长、农工党保定市委主委杨伟坤的点赞。
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一个案例,一搬家公司低价揽活,再将约定的数百元坐地起价10余倍,敲诈勒索31起,检察机关依法追诉19人,铲平喜迁新居的“路障”。“这解决了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扎实办好了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助推法治更暖民心。”杨伟坤代表说。
杨伟坤代表认为,最高检以群众身边事为切入点,对赚“黑心钱”的不法行为重惩重罚,做实不敢犯、促进不能犯,切实维护群众获得感,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这背后折射的是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的不懈努力,是运用法治力量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自觉与担当。
“最高检工作报告在一定程度上说是司法政策的风向标,既书写一个时期法治的进步,又记录着整个社会的变迁。检察机关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措施实、力度大、成效好,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杨伟坤代表表示。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全国人大代表、邢台学院教授 陈凤珍
正当防卫是根植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精神,更是法律赋予公民与不法行为做斗争的权利。
然而,受诸多因素影响,司法机关曾经对正当防卫制度适用存在把握过严甚至失当。“人死为大”“谁能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一度干扰司法机关判断。
这样的观念正发生改变。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2018年底发布“昆山反杀案”指导性案例后,2019年和2020年因正当防卫不捕不诉819人,是之前两年的2.8倍。
2020年检察机关还新发布了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再次诠释正当防卫理念和规则,坚定扞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民之所欲,法之所从”。
近年来,不论是“于欢案”,还是“昆山反杀案”,无一不触碰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敏感神经,直接拷问司法是否有力量、明是非、有温度。
去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旗帜鲜明鼓励正当防卫,扞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全国人大代表、邢台学院教授陈凤珍,对河北检察机关办理的“涞源反杀案”等案件给予了高度关注。她认为,依法对这些案件认定正当防卫,体现了司法机关更加注重把握正当防卫“以正对不正”的本质内涵,更加注重优先保护防卫人的利益,有利于纠正过去防卫者只能缩手缩脚、被动挨打的局面,弘扬了惩恶扬善、司法为正义撑腰的正能量。
完善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元子河村党支部书记 郭建仁
“未成年人是社会未来的栋梁。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无论是依法惩治还是依法从宽,两者都只是手段,最终目的都是最大限度挽救。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工作做得很好,值得点赞!”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元子河村党支部书记郭建仁3月9日接受《检察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既应依法惩戒,更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2020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3.3万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1.1万人,占办结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21%,同比增加8.3个百分点。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郭建仁代表认为,一方面,检察机关有未检部门,专门负责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对待涉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要坚持教育、挽救、帮教,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要坚持依法惩治;另一方面,未检工作一直在路上,检察机关应完善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机制,与教育、民政等部门配合,帮助其深刻认识错误、矫正心理和行为偏差,早日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