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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检要闻
        【代表委员议检察】徐俊、周慧霞、郑建峰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建议与期许
        时间:2021-02-22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加大法律进企力度 护航企业合法经营

        省人大代表、河北沃克曼数控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经理 徐俊

          2020年,是极不平凡一年。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共同抗疫,努力发展经济,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河北省检察机关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不忘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体现出了检察机关的高度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沧州市检察院注重加强法律进企业的宣传,组织的“企业经营法律合规”专题讲解,把企业经营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中容易忽视的问题,做了分门别类的讲解。例如“融资类法律风险、涉税类法律风险、侵权类法律风险、经营类法律风险、职务犯罪类法律风险”等企业风险及合规注意事项,既全面明确,又条理清楚,结合企业经营日常活动,让人如醍醐灌顶,一目了然。

          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对企业普法宣传的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为企业有序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全面开展公益诉讼

         

        省人大代表、秦皇岛市海港区天洋新城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周慧霞

          近年来,河北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同有关部门联合举办“蓝天保卫战”“守护海洋蓝”“守护长城”等专项生态保护公益活动,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针对时代发展要求,我提几点建议:

          一是深入普法,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和专项生态保护活动广泛宣传公益诉讼制度的意义、作用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职能定位、涉及领域和办案程序等。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提供公益诉讼线索,拓展公益诉讼的群众参与度,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营造大众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是协同配合,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检察机关要主动向人大、政府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争取人大、政府的支持。加强与海洋和渔业、海警、高校和地方企事业等单位密切配合,通过聘任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等,运用群众智慧,依靠群众力量,形成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建立保护生态环境协调机制,加强与监察委、法院、公安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构建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协调合作保护生态环境的“大格局”。

          三是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力度。坚持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为抓手,做到有案必立、有立必查、有查必果。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用法治守护祖国的未来

        省人大代表、辛集市第一中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郑建峰

          近年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未成人检察工作职能,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强的检察支撑。我提几点意见建议:

          一是要妥善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全力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积极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工作,帮助其获得经济赔偿、心理救助、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来自整个社会的关怀与温暖。与家庭、学校、社会一道,做好检察环节教育挽救未成年人文章,多采取附条件不起诉、检察公开听证等方式,积极创造改过自新机会的同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等制度的落实,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在强化法律监督和犯罪预防上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积极提出保障未成年人安全、构建良好成长环境的检察建议,帮助学校、相关部门健全完善相关预防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工作力度。结合“送法进校园”法治巡讲、“未检云课堂”等活动,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时向家庭、学校、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强化社会各界提供未成年人良好成长环境的法治观念和自觉,让未成年人在法治、安全、和谐的蓝天下幸福快乐学习、健康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