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全体干警合影。
河北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也称经济犯罪检察部,负责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计算机信息网络方面的犯罪案件、职务侵占罪案件、挪用资金罪案件、挪用特定款物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并办理省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工作成效
2020年,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以落实经济犯罪检察重点工作为突破口,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省经济犯罪检察条线共批准逮捕2224件3484人,提起公诉3781件6786人,监督立案126件,监督撤案123件。
图为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召开会议讨论案件。
主动依法履职,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经济犯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及时起草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依法从严惩治各类涉疫经济犯罪,同时加强案件对下指导把关,确保依法精准打击,不拔高、不凑数,着力提升全省涉疫经济犯罪案件质量和效果。
图为省检察院向河北银保监局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落实“三号检察建议”,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妥善处理卓达、轻易贷等一系列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牵头开展“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和“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省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现场宣告送达河北银保监局,各地检察机关向金融监管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83份。安排部署全省反洗钱专项行动,与相关单位会签反洗钱协作机制分四个小组赴各地督促指导,去年全省检察机关以洗钱罪提起公诉案件数量位居全国首位。
图为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组织召开“检银携手、护航民企”座谈会。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决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犯罪,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等慎重采取强制措施,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适用缓刑的依法建议法院适用缓刑。与省工商联共同开展法治宣传,联合印发《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典型案例》,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发布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与省工商联联合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彰显检察机关护航民企的决心使命。
图为庭审现场。
积极服务民生,扎实推进“四个最严”专项活动。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与行政监管部门、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涉农医药犯罪专项整治、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暗访检查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共批准逮捕188件291人,提起公诉458件672人。撰写《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十七次会议审议,受到代表们一致认可。
图为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宣传活动现场。
助力创新发展,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查制度,加强与公安、行政执法部门通力协作,依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别是侵犯着作权、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惩治力度,对侵权“稻香村”“飘安”“晨光”等226件421人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起公诉。依法办理全国挂牌督办的“快听小说”等四起侵犯着作权案。
新年展望
2021年,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央、高检院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树立正确司法理念上发力,在扎实做好重点工作上下功夫,切实增强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力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