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检察部党支部赴正定塔元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河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也称为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主要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省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四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公共安全、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以外的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同时还担负扫黑和平安建设等专项任务办理省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并对市县检察机关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门的业务进行指导。
工作成效
2020年,全省普通刑事犯罪检察条线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全年共审查逮捕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案件22557件,审查起诉53620件,为维护全省社会稳定大局作出积极贡献。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评为省直机关“文明处室”,一名同志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会。
坚持长效常治,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2020年全年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42件2319人,提起公诉486件4097人。省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连续三年被最高检、省委政法委评为先进单位,并在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推进会中作典型发言。其中在办理“525专案”中,指导邢台市县院极稳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以吴某为首的126人涉黑组织进行分化瓦解,促使118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原拟定12天的庭审仅用4天即顺利完成,得到了最高检高度认可并给予表扬。
成立专班,研究部署全省涉疫情检察工作。
坚持责任担当,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社会稳定大局。2020年初,全国新冠疫情爆发后,第一检察部第一时间成了全省涉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涉疫相关业务,迅速在全省建立了提前介入、备案审查等6项快速反应机制,并先后制定8个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因时因势统筹指导各地涉疫情检察业务开展。指导邢台等3地办理的河北省内丘县梁某某等人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等五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并被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深入跟踪宣传报道,入选典型案件数量占最高检全部入选案件的十分之一,切实为全省办理涉疫情办案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
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督导组来省检察院“两法衔接”办公室指导工作。
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统筹推进各类业务工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全面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全年适用率88.9%,居全国第二。通过部署开展抓思想认识和制度建设等“五抓五提升”活动,有效提高了全省“两项监督”质效。以专项活动为引领带动办案工作,组织了“严打击伤医、闹医犯罪”等多个专项活动,既发挥了捕诉职能、又体现了监督力度、更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以典型案例为引领指导办案实践,高度重视对普通犯罪条线精品案例的培育编发,全年共编发典型案例45件,其中8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以公开听证为引领提升司法公信力,总结公开听证办案规律,起草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普通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规程》,配合省检察院领导就三起当事人长期申诉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以队伍建设为引领提升业务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全省十佳公诉人和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3人获最高检业务竞赛优秀公诉人,取得历史性突破。
新年展望
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诉讼监督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普通犯罪检察工作质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