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省检察院党组与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题会商。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全发通报会商意见。
12月18日,省检察院党组与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题会商,研究分析当前全省检察机关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检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情况。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全发通报会商意见。
李全发向省检察院党组通报了《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省检察院党组会商工作意见》,分析了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纪律审查整体工作情况,肯定了省检察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了省检察院在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表示将定期与省检察院党组会商,分析解决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监督责任落地落实,并从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强化协管干部职责、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监督体系、深化纪律作风整治、注重“三不”一体推进整体效果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
丁顺生指出,开展驻院纪检监察组与省检察院党组专题工作会商,是深入推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方式方法,对于省检察院党组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良性互动,构建检察机关良好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省检察院将对会商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深刻分析原因,列出清单台帐,确定整改期限,确保会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省检察机关要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注重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与检察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坚持“严”的主基调,抓住“关键少数”,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省检察院其他院领导参加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处级以上干部,省检察院办公室、政治部干部处、检务督察部、机关党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