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姐姐,我是小程,我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很快就要去报到了。迷途知返的我还是从前那个少年,没有辜负所有人的期望,能考上心仪的大学,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宁晋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接到小程的电话,感受到了电话那端小程激动的心情和发自内心的高兴。
接触小程还要从一年前的一起案件说起。2021年6月,某中学高三在校生小程因交友不慎,参与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宁晋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未检检察官立即审查案件材料,在和小程母亲交谈过程中了解到孩子未满18周岁,即将参加高考,因被采取取保候审一直未能进行高考报名,小程及其父母向检察官表达了孩子想上大学的强烈愿望,希望检察机关予以帮助。知道这一情况后,承办检察官眉头一紧,陷入了深深的沉思,案子该如何办理,怎样才能帮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通过多次实地走访,开展社会调查,检察官查明了案件事实和犯罪动机,详细了解了小程的家庭背景、学习情况、成长经历等,发现其之前并无不良嗜好和犯罪记录,且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宁晋县检察院本着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决定对小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对其制定个性化监督考察方案,既让其深刻认识到之前行为的错误,又帮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并由邢台市益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提供专业帮教服务。
为了不让高三学子折翼在高考前夕,办案检察官并未停止脚步,在小程接受考察期间多次向当地教育机关发函,并同步向上级检察院汇报小程高考报名未果的问题,得到省、市检察院领导的极大重视。经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向对应三级教育机关协调,4月份,教育部门为其开放报名系统,小程成功报名。在备战高考期间,检察官多次通过电话的方式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解压,为的是能让小程卸下“包袱”、轻松迎“战”,为圆梦而努力冲刺。7月13日,小程顺利通过考验期,宁晋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十年寒窗磨一剑,只待今朝问鼎时。酷暑退去,秋风送爽,小程最终如愿被理想的大学录取。怀揣着对检察官的感恩之心,他将这个好消息分享给当初帮助自己的检察官。通话中,小程话语间洋溢着喜悦之情,办案干警也祝愿他在今后的人生中一路向阳,如“花”绽放。看到孩子在第一时间和检察官分享自己的好消息,小程的家人也对检察干警再次表达了谢意。
办案干警表示,“未”爱护航,让迷失的青春重获希望,这是未检检察官应尽的责任。在护航花季人生的路上,宁晋县检察院严格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他们重拾生活希望,迎接美好未来,“我们为努力付出换来的回报感到高兴,也更加坚定了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