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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业务
        石家庄市栾城区:“家门口”公开听证 “零距离”普法宣传
        时间:2022-09-19  作者:  新闻来源:石家庄市检察院 【字号: | |

        图为公开听证会现场。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检察院就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走进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召开公开听证会,并现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毒品原植物辨别能力。

          犯罪嫌疑人郭某今年71岁,外出遛弯时发现一植物颜色鲜艳,便挖了几株种在自家院内,后经人告知为“大烟壳”,炖肉时可增香提鲜,于是郭某先后两年多次种植此类植物。公安机关巡查时发现,郭某种植的植物为罂粟。公安机关将其所种罂粟全部铲除,郭某也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移送至栾城区检察院后,郭某如实供述自己种植罂粟种子仅是为了食用,但因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自愿认罪认罚。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郭某之前并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从轻处罚情节,依据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栾城区检察院依法对郭某拟作不起诉处理,并专门到其所在村委会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由三名人大代表担任听证员,还邀请了乡镇政法书记、侦查机关代表和村委会代表等参加。会上,村委会代表介绍了郭某平时的表现情况,表明郭某这几年表现良好,从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与村民相处融洽。听证员和侦查机关代表对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决定均表示认可。栾城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意见,建议对犯罪嫌疑人作出行政处罚。

          “不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要违法种植罂粟,做学法、懂法、守法、尊法的好公民。”听证会后,承办检察官现场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村民引以为戒,远离毒品。

          在场村民纷纷表示,把听证会设在家门口,体现了公开听证的便民性,检察官的一席话更起到了普法作用,今后会时刻将法律牢记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