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啊!我替孩子谢谢你们……”近日,当刘肖(化名)的父母拿到4万元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对检察官说道。
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以来,枣强县检察院主动作为,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动各项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发展。针对辖区一未成年学生不慎坠楼事件,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和督促相关部门履职等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日前,该院在与法院沟通时了解到,法院正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当事人刘肖系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平时中午在某托管机构就餐、休息。今年4月12日,刘肖离开托管机构,从附近建筑工地的破损围挡空隙进入,不慎坠楼摔伤。刘肖的父母与托管机构、开发商和建筑商等多次沟通未果,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得知这一线索后,该院及时与刘肖的父母取得联系,并入户调查,听取诉讼请求和理由。针对刘肖的父母法律知识缺乏、维权能力弱的情况,迅速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展开全面调查,并向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派员出席庭审发表支持起诉意见,补强当事人提供证据的不足。
据了解,刘肖已治疗花费30余万元,目前仍处于“植物人”状态,后期巨额医疗康复费用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全面了解刘肖家庭情况后,该院坚持“应救尽救”,及时开展司法救助,申请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助力刘肖一家渡过难关。
同时,该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经深入调查,认为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全面履行职责,致使在建工地存在安全管理漏洞。遂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在全县开展“在建小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源头治理,力争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